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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河乡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包联责任制

发布时间: 2019-09-18      发布机构:深河乡人民政府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索引号:1502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河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着力构建全员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地方政府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河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区委、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切实加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意识,深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更好地做好全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风险管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包联安排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制定本乡领导包联责任制。乡领导干部对辖区内所有村庄进行包联,乡域内企业由区乡两级领导干部联合包联,实现包联全覆盖。

三、包联职责

(一)监督检查和指导包联单位贯彻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和会议精神的落实。

(二)监督检查包联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包联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重点检查 “一个台账,四个清单”落实情况。

(四)监督检查包联单位安全和技能教育、安全知识培训及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五)监督检查包联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存在的违法、违规生产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

(六)积极与包联单位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积极为包联单位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包联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包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确保包联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各包联领导要严格按照包联工作职责,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包联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各包联领导确保每月深入包联单位检查或暗查暗访一次安全生产领域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并保存好影像资料(包括会议影像资料)。

(三)各包联领导要掌握了解包联单位的安全生产等领域状况和动态,及时解决包联责任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

(四)各包联领导要掌握了解包联企业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以及风险源、风险点,并督促包联企业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五)各包联领导在“两节”、“两会”、汛期、暑期、国庆节等重要时期和重大节日要督促包联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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