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
和
“安全生产骊城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新区安委办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骊城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骊
城行”活动方案》
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
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 和
“安全生产骊城行”活动方案
为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营造“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创建“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和谐企业,突出“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活动主题,特制定本活动方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精心安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骊城行”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骊城行”活动取得实效,切实推动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9年6月1日至30日开展,“安全生产骊城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三、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骊城行”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董立华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呼宏伟 副局长
成 员:张晓强 李云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站,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在建项目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层层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大张旗鼓地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骊城行”活动。
四、“安全生产月”主要内容
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
1.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广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改革开放4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成就、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及法律法规标准等。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班组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2.宣传咨询日。
3.政策法规宣传。以《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市区改革发展意见、十三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及政策为重点,借助新闻发言人、通讯员、网评员、媒体、志愿服务、知识竞赛等多种途径,面向公众开展宣传。同时,利用教育培训等时机,对各党政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建筑施工领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宣贯。
4.事故与灾害警示教育。各项目单位要强化易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行业领域的预警预报信息互通机制,确保信息通报的时效和顺畅。要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在所有建筑工地悬挂安全警示标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素质和应急技能。
5.应急演练与技能比武。各项目单位要组织完善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活动,提高全民防灾救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区住建局组织在样板工地开展全区建筑施工领域汛期应急演练观摩活动,全区施工企业观摩学习。各施工企业也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综合应急救援演练,留存文字影像资料。
6.专项整治与执法检查。结合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工作实际和现阶段开展的“重要时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和“暑期、汛期专项检查活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联合局安监站、质监站集中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7.企业层面要开展特色宣教活动。开设专版专栏或论坛、组织在线访谈、播放公益广告等。要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创建“巾帼安全生产示范岗”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以先进典型带动全体从业人员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五、“安全生产骊城行”主要内容
(一)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根据全区“安全生产骊城行”活动的统一安排,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年”和“应急管理年度人物”“安全卫士”“应急先锋”推荐命名活动,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监管流于形式等问题企业。推出一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工作扎实的先进典型,借助媒体力量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开展“网上安全生产骊城行”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项目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结合建筑施工领域工作实际,及时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完善协调机制,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积极参加各项主题活动,加强督导检查。
(二)突出主题,广泛宣传。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广泛开展灵活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引入安全体验、视频直播、影音宣传等方式,增强活动效果,进一步巩固以活动促工作、以宣传教育促工作的长效机制。深入企业、深入工地、深入一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弘扬安全发展理念,促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基层落地生根。
(三)狠抓培训,提升素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行业安全素质。加强对“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技能培训,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中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及论证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依法履责的能力。严格落实农民工安全教育制度,积极推行体验式安全教育等新方式,提升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形成常态化的培训机制,不断增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细化任务,落实到位。各项重点活动要把握时间节点,注意留存各种影像及宣传报道资料。各项目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于6月5日前上报;各项目活动总结于7月1日前分别以纸质件与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