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整治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整治,现将有关重点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关于秦皇岛市进一步加强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秦政办字〔2019〕25号)。
二、严格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对照扬尘污染治理达标验收八条标准,即施工场地做到工地“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地面硬化、拆迁湿法作业、渣土密闭运输)、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两个全覆盖”、扬尘污染物达标排放、土石方作业雾炮全覆盖、结构施工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米、设立专业扬尘管理监督员、工程主体施工作业面防尘网全封闭、建筑物内干净整洁无浮尘等,实施施工工地扬尘达标整治。
三、对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设备未按规范安装、视频和数据不能真实反映扬尘污染管控及排放情况的,依法从严处罚;对超标严重的,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依法从重处罚;对多次处罚仍整改不到位、超标排放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停工(停产)工地采取苫盖、喷淋等控尘抑尘措施。
四、局监督执法机构将加大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