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乡森林防火及打击野外用火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对秦皇岛市抚宁区深河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进行如下调整:
一、组织机构
政 委:周英利 乡党委书记
指 挥 长:徐丽杰 乡政府乡长
副指挥长:邹兴科 宣传部部长
任大鹏 派出所所长
成 员:侯 冰 乡人大主席
王 凯 副书记
邢亚明 纪委书记
杨丽敏 副乡长
李文晶 组织部部长
王 月 武装部部长
王永良 副乡长
董奎文 综治办主任
张国新 司法所所长
贺海生 综合办主任
赵建国 财政所所长
袁文静 民政所所长
温玉敏 卫生院院长
张 印 供销社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乡农业办,负责组织、协调护林防火及打击野外用火工作,制定相关文件、工作方案,做好情况信息上传下达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办主任黄克民同志担任。
二、职责分工
乡武装部:负责组织全乡民兵组织建立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做好应急队伍的培训工作;在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民兵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乡组织部:负责把握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尺度,以及各级责任追究结果的落实工作。
乡纪委:负责依法查处火灾所涉的国家机关人员、村干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
乡宣传部:负责协调报社、电台等媒体做好森林防火公益宣传工作;对森林火灾的媒体宣传报道进行把关,及时准确发布扑火动态。
乡综合办:负责防火扑救物资储备及车辆保障,并按照指挥部指令,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乡农业办:承担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全乡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工作;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责任追究工作。
乡派出所:负责野外违法用火查处工作;负责组织本系统配合开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的治安维护及交通管控疏导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控制和管理,指导村级做好对精、呆、傻等人员监护工作。
乡司法所:负责协调因火灾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
乡财政所:负责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所需经费。
乡民政所:负责组织本系统开展林区周边殡葬墓地管理及文明祭祀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墓区内易燃物清理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供应及受灾群众的求助工作;负责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是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乡卫生院:负责组织协调扑救森林火灾人员和灾民的医疗救护保障及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
乡供销社:负责按照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指令,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物资储备、调运工作。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处,还应根据《河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各包片领导要根据签定的防火目标责任状要求亲自抓好所包片的防火工作,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确保所包林区火灾受害面积控制在0.3‰以下,确保我乡无火情,无森林火灾。
秦皇岛市抚宁区深河乡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