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结束。
二、检查范围
全乡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已经复工复产或准备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三、检查内容
(一)共性内容。
1.各企业、各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部署要求,统筹安排本单位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2.复工复产企业执行安全生产“八个必须”要求情况。“八个必须”即:必须加强疫情防控、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必须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必须严格危险作业防控、必须加强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3.正常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即: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情况。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情况。
(二)各行业领域内容。
1.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生产、储存场所现场管理及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维修、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2.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问题。
3.工贸。重点检查《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执行情况,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问题,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问题。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等问题。
4.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是否规范,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等。
5.特种设备。重点检查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等。
6.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检查《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指导书》落实情况。严查相关制度规程不精准,作业制度执行不到位。有限空间辨识、标识不准确。作业人员培训不到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不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演练无针对性,作业人员掌握救援技能不熟练、应急救援设备处于失常状态等问题。
7.森林防火。要突出林区农事用火、民俗用火、生产生活用火等重点环节,在全力应对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全力落实好各项火灾防控措施,确保春防不出问题。
其他行业领域要针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检查方式
(一)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改。组织各企事业单位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建立台账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
(二)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监管部门组织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通过集中执法检查,基本实现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
(三)突出暗查暗访方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重点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深查问题、深挖隐患,提高大检查的实际效果。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长任组长,主管副职任副组长的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附件),按照“谁检查,谁复查,谁负责监督整改到位”的原则,组织开展对本乡范围内的所有检查,严格标准,督导整改隐患。
(二)突出检查重点。各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季节气候特点以及近期各类事故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要突出检查近年事故多发地区、行业领域和高危行业企业。要突出检查复工复产企业“八个必须”要求落实情况。要突出检查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教育培训不到位、无证上岗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隐患。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坚持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对非法违法行为要敢于“亮剑”,运用经济处罚、停产整顿、暂扣吊销证照、关闭取缔等多种处罚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要在媒体公开曝光,问题严重的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列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巡查督查重要内容,对大检查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及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对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查处未查处、应整改未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
深河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附件:
深河乡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付 娜 乡长
副组长:李文晶 组织部长
邹兴科 宣传部长
王 月 副乡长
杨丽敏 副乡长
王永良 副乡长
董馗文 综治办专项主任
张国新 司法所所长
成 员:赵建国 财政所长 李长宏 榆关派干警
杨大帅 经委负责人 郝红梅 食安办负责人
张 宇 安监站长 贾振婷 林业站长
黄克民 农办主任 张 宁 地道站负责人
毛成波 综治办副主任 贺海生 综合办主任
徐 彪 国土所负责人 祖艳民 环保站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