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管区)、街道民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目前,我区已进入春季护林防火关键期,春耕生产等农事活动用火增多,清明上坟扫墓人员也将大量增加,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和上级民政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我区民政工作实际,现就文明祭祀和墓地(坟头)网格化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力开展文明祭祀宣传和倡导工作
各乡镇(管区)、街道民政所和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都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平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文明祭祀宣传倡导和墓地(坟头)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意识,在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把此项工作列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基层基础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在清明节期间,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微信、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秦皇岛市祭祀管理办法》以及《抚宁区全面禁止野外违法用火的决定》,切实把国家以及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宣传贯彻到各村各户,使广大村(居)民入心入脑,并化为自觉的行动。要大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推崇网络祭祀、鲜花祭祀等新风尚。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中,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切实发挥好表率示范作用。
二、切实落实墓地(坟头)网格化管理责任
各乡镇(管区)、街道民政部门要在摸清底数,搞好本辖区墓地(坟头)建设“五清”工作基础上,本着“动态摸排,及时调整”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墓地(坟头)网格化管理台账,切实落实乡村两级监管责任。在清明节期间,各乡镇、村要广泛组织开展墓地(坟头)及其周边易燃物清理工作。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在各村进山路口设岗立卡,耐心细致做好上山扫墓祭祀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严禁带火种进山祭祀,严格管控墓地祭扫用火行为。在今年3月底以前,各乡镇(管区)、街道民政所要把本辖区墓地(坟头)网格化管理台账及时报送区民政局殡管所,以便汇总备案,迎接上级检查。区殡仪馆要结合疫情防控,有序引导寄存骨灰遗属到指定环保焚烧炉内集中焚烧祭祀。龙虎山公墓要继续实行疫情防控闭园管理模式,认真做好祭祀人员劝返工作。“两院”要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用火用电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在封闭管理的非常时期发生火灾事故。殡管所要配合市场、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经销焚烧祭祀用品的商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强化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
为切实做好文明祭祀宣传引导和护林防火工作,落实民政部门相关职责,区民政局成立全区文明祭祀宣传教育与墓地(坟头)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位副职领导担任,局办公室、殡管所、政权社区、龙虎山公墓、殡仪馆、“两院”等相关股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统一组织指导全区民政系统文明祭祀与护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区文明祭祀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工作;负责对全区墓地(坟头)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指导;负责对全区墓地(坟头)易燃物清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同时,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联乡镇责任制,将全区各乡镇(管区)、街道划分为五片,在清明祭祀与护林防火关键时期,区民政局班子成员将不定期深入乡镇村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