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全区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学校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学区中心校和各学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秦皇岛市抚宁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月9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月9日印发
抚宁区教育系统
进一步深化学校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11月22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19]3号)、《抚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抚宁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安[2019]11号)要求,进一步深化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全区学校安全形势持续和谐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减少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为新时代全面建设魅力骊城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学校安全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学校安全管理、设施设备、教育教学设施、教职员工行为规范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追求教育教学。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不到位;落实“三个必须”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措施不力,学校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学校安全制度建设、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日常检查、教职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的问题。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不彻底,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被动应付,只求有不求用,只备查不落实,机制运行与安全管理“两张皮”。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成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学校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学校负责人安全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学校不敢动真碰硬,该罚不罚,放任违法违规学校“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教学。
(二)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监管责任。1.健全监管机构,将安全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明确职责;2.建立领导包联、“一个台账、四个清单”、暗查暗访、追责问责工作制度;3.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学校安全工作;4.制定并发布本地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或方案;5.制定学校重大风险隐患类别及标准;6.建立重大学校安全隐患督办制度。
(三)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1.依法设置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或配备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2.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3.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要求,定期开展风险辨识,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管控重点、部门和人员,建立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4.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5.对安全管理人员、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6.暑期、汛期、冬季等重点时期重点防范。
(四)排查整治重点安全隐患。1.学校建筑、设施、教学设备、地质环境等安全隐患;2.消防系统、灭火器、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问题;3.食堂、小超市、小卖部、饮用水等食品安全隐患;4.接送学生车辆、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问题;5.预防学生溺水、防雷、防洪、防泥石流等暑期安全教育。
(五)落实行政执法。1.整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问题;2.整治督导检查“宽松软”问题;3.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依法处理、问责;4.对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进行整改消除的加强督办或问责;5.推动落实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
(六)落实督导检查。1.将深化学校安全集中整治列为对各学区中心校和各学校督查必查内容;2.落实暗查暗访制度,将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检查作为督导检查主要手段;3.实施精准监管,加大对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学校的督导力度;4.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通报、督办、整改、销号;5.依法依规处理违反学校安全管理法规的行为;6.整改学校安全事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问题;7.依法落实安全生产“四个一律”措施;8.对深化学校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责任人,依法加大问责力度;9.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按照属地和逐级负责的原则,对负有监管职责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实施步骤
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问责”五步,自即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13日前)
1.各学区中心校和各学校制定进一步深化学校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2.各学区中心校明确集中整治目标、内容和标准,确定集中整治重点学校名单。
3.各学区中心校制定督导检查计划,确定督导检查重点学校名单。
4.各学区中心校和各学校对已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2月14日至2020年2月29日取得阶段性成果,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持续深化集中整治)
1.各学区中心校和各学校对照排查整改内容逐条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制定问题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2.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自查,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日常管理,看是否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
3.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督导检查、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4.对当地政府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5.教育行政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内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并适时通报。
(三)“回头看”和总结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1.开展深化学校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部署。各学区中心校和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力以赴抓好学校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以实际行动当好首都“护城河”。全区教育系统成立学校安全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各学区中心校和各学校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排查整治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属地监管原则,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包联责任制,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实现安全责任包联全覆盖。
(三)建立健全台账清单。结合河北省“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建立“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即:集中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明确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建立排查整治清单,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并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建立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其中重大隐患上报主管部门;建立追责问责清单,严格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以及违反学校安全工作法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四)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彻查各类隐患问题。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到位。严格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省政府令[2018]2号)和《抚宁区教育局关于转发<秦皇岛市学校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实施细则>的通知》(抚教字[2018]106号)要求,持续深入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五)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省督查市,市督查区,区督查乡、村,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级集中督查不少于3次。区教育和体育局将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学校进行督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六)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各学区中心校和局直学校于2020年1月10日前报送本地、本校学校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和安排部署情况,2020年2月13日前报送自查报告和问题整改方案,2020年2月23日和12月20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全面总结。每月1日前(遇节假日顺延)统计报送《学校安全集中整治汇总表》《学校安全集中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学校安全集中整治违法学校处罚清单》《学校安全集中整治追责问责清单》《学校安全集中整治案件查办清单》建档备案,无需报送。同时,要定期向区教育和体育局报送工作信息,及时反映经验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每月至少报送3条工作信息,1个典型案例。
报送邮箱:fnjyjxab@163. com
附件: 1.全区教育系统深化学校安全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2.学校安全集中整治情况汇总表
3.学校安全集中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4.学校安全集中整治案件查办清单
5.学校安全集中整治违法学校处罚清单
6.学校安全集中整治追责问责清单
附件1
全区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学校安全
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魏振标 工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大海 工委委员、党组成员、正科级督学
康瑞梅 工委委员、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李忠江 工委委员、专职副书记
阚丽萍 工委委员、党组成员、副局长
殷维江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江华 副科级督学
王振国 副科级督学
各学区中心校、局直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学校负责人。
附件2
学校安全集中整治情况汇总表
行 业 领 域 | 应整治 | 已整治 | 整治率 | 组织开展督察执法 | 排查治理问题隐患 | 执法处罚 | 宣传曝光 | 问责单位和个人 | |||||||||||||||
领导 带队 | 执法组(督查组) | 检查 单位 场所 | 暗查暗访单位场所 | 一般问题隐患 | 重大问题隐患 | 整 改 率 | 关闭 取缔 | 停产 整顿 | 暂扣吊销证照企业 | 处罚 罚款 | 追究 刑事 责任 | 宣传 报道 | 联合惩戒失信企业 | 约谈 | 通报 | 下达 整改令 | 党政纪 处分 人员 | ||||||
排查 | 已整治 | 排查 | 已整治 | ||||||||||||||||||||
(家) | (家) | (%) | (次) | (个) | (家) | (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人) | (次) | (家) | (个) | (个) | (个) | (人) | |
合 计 | |||||||||||||||||||||||
学 校 |
填报单位: | 填报日期: |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学校安全集中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填报单位: | 填报日期: | ||||||||
序号 | 所在地 (县区) | 学校名称 | 重大事故隐患 具体内容 | 整治进度和采取 防范措施情况 | 整治 完成时限 | 整改负责人 | 包联责任人 |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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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备注:包括学校自查上报和各级政府安监部门督查执法排查的重大隐患。
附件4
学校安全集中整治案件查办清单
单位名称: 截止日期: | ||||||||||
序号 | 所在地 (县区) | 学校名称 | 检查人员 | 单位及职务 | 检查时间 | 发现问题隐患 | 处罚措施 | 复查时间 | 复查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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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档备查,无需报送。
附件5
学校安全集中整治违法学校处罚清单
填报单位: | 填报日期: | ||||||||
序号 | 所在地( 县区) | 学校名称 | 查处单位 | 关闭取缔 | 停产整顿 | 暂扣吊销 证照 | 处罚 罚款 | 追究刑事 责任 | |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备注:按照行政执法案卷内容如实填报。
附件6
学校安全集中整治追责问责清单
填报单位: | 填报日期: | ||||||||||||||||||||
序 号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单位性质 | 行 政 级 别 | 问 责 类 型 | 问责 原因 | |||||||||||||||
政纪处分 | 党纪处分 | 其 他 | |||||||||||||||||||
政府 机关 | 事业 单位 | 国有 集团 | 正 局 | 副 局 | 正 处 | 副 处 | 正 科 | 副 科 | 科 员 | 记 过 | 警 告 | 严重 警告 | 党内 警告 | 免 职 | 诫 免 | 通报 批评 | 约谈 | ||||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