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管发〔2020〕10号 签发人:周学锋
抚宁区坟坨管理区
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体系责任的通知
管区各部门、各村支部、村委会:
为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经管区管委研究决定,按照“包片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无缝对接”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管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体系职责,通知如下:。
一、明确网格和人员设置
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
管区网格:以管区为单位由1个总网格组成,成立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办公室,由管区主任担任主任,分管领导负责指导实施,管区网格员统筹区、村做好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
村级网格:由20个村组成,网格长由各村村书记兼村主任担任,联络员由村副书记或村委会副主任兼任,安排2名以上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任网格员,统筹做好村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明确重点管控内容
在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中,重点对5个方面污染事件做好日常管控工作,主要包括:扬尘污染、工业污染、餐饮油烟污染、机动车相关污染、其他大气污染。
扬尘污染:建筑和道路施工、施工过程中和完工后物料堆场、垃圾收集转运、道路保洁、渣土和物料运输等不按规定造成扬尘污染行为;
工业污染:企业冒黑烟、排放异味、已经依法关停或进行停产治理企业非法擅自恢复生产、非法使用小锅炉等燃煤炉具等行为;
餐饮油烟污染:餐饮企业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直排油烟、违规燃用煤炭或焦炭行为;
机动车相关污染:车辆冒黑烟、加油站和油库未实施油气回收等行为;
其他大气污染: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焚烧秸秆和树叶、露天喷漆、违规燃放鞭炮等行为。
三、完善工作机制
大气污染问题按照情节轻重、处理难易,进行分类处置。
(一)对焚烧生活垃圾、枯枝树叶,燃放烟花爆竹,使用燃煤小火炉等问题,由村级网格员根据情况按照村规民约制止、罚款、曝光。
(二)对集贸市场、沿街商户使用燃煤小火炉,工地燃烧垃圾,燃烧其他废弃物和燃煤灶具冒黑烟等环境问题,由村级网格员按照村规民约处置、罚款、曝光,及时制止污染行为。
(三)对堆煤场、堆料场物料不覆盖,场地未绿化或硬化,燃煤锅炉等问题,由管区 级网格员协调处理,及时制止污染行为,拒不改正的上报区政府环保部门依法处置。
(四)各类施工工地不围挡、车辆未冲洗、物料不覆盖,机动车沿街抛洒、道路扬尘、冒黑烟。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等问题,村级与管区网格员协调处理,拒不改正的由管区指挥部上报区政府环保部门依法处置。
四、细化工作流程
第一步:村级环境网格员对所属网格内大气污染问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可现场处理的问题及时处置并定期汇总上报管区网格员备案,对无法现场处理的问题立即向管区网格员上报。
第二步:管区网格员接到村级环境网格员上报的环境污染问题后,立即到达问题现场,及时处置或提出解决方案,并将结果定期汇总上报管区。对无法现场处理的问题立即向区级网格化管理办公室上报,由管区指挥部上报区政府环保部门依法处置。
五、明确工作职责
按照“包片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无缝对接”的原则,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管区网格员及村级网格员的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管区级网格成员职责:主要负责指导和监督村级网格的运行、履职情况;对村级网格无法解决的问题,协调解决。仍无法解决的问题应迅速将情况反馈上报到管区网格指挥部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大气环境污染事件。
村级网格成员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所管辖网格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要职责是:
1、巡视检查。每天在所属网格内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危害大气环境的事件。
2、告知劝阻。对各类扬尘、非法排放黑烟、油烟污染、露天烧烤、焚烧垃圾树叶和秸秆、燃放鞭炮、祭祀烧纸、机动车尾气超标、机动车冒黑烟、黄标车淘汰、油气回收、违规经营燃煤、燃煤使用过程违规、违规经营煤炭企业、煤炭运输车不苫盖、渣土运输车不密闭等行为进行告知劝阻,防止发生更严重的环境违法问题。
3、反馈上报。在对违法行为告知劝阻无效及无法告知劝阻的情况下,应迅速将情况反馈上报到管区网格员。
4、配合处理。相关职能部门到达现场后,配合有关工作人员处理大气环境污染事件。
5、跟踪落实。监督反馈上报信息的处置处理情况,对处置时限、处置过程等内容进行全方位监督,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六、开展监督考核
为建立大气污染网格化管理长效运行机制,重视源头管理,提高工作效能,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管区 每季度对村级进行检查,网格长对网格工作人员每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保护和改善空气质量作出突出贡献、有显著成绩的村和个人,给与表彰奖励。
附:坟坨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员名单
2020年4月1日
抚宁区坟坨管理区
2020年4月1日
(联系人:张勇强,联系电话:15233599668)
抚宁镇人民政府坟坨管理区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