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管发〔2020〕17号 签发人:周学锋
抚宁区抚宁镇人民政府坟坨管理区
“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保护环境,确保河道畅通,4月30日区河长办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总要求,贯彻落实省、市河长制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以及区政府指导意见,召开了以保持辖区内水域及周边环境良好为目标,大力做好清四乱工作,坟坨管理区召开了“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会,会后制定了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努力使辖区内河道水面无漂浮物、污染物,河道旁无垃圾、无障碍,水质按要求达标,确保辖区水环境明显改善,并长期保持。
二、工作步骤
管区清四乱专项行动从2020年5月1日起至5月30日止,分宣传发动、集中治理、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至5月5日,各村居、有关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村级微信群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水环境改善清理乱专项行动,做到家喻户晓。
(二)集中治理阶段。5月6日至5月14日,鑫三源保洁公司和各村委会要按照方案要求,加强落实、集中治理。各村级河长要对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指导、督导、检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5月15日至5月30日,各村加大对村民的宣传力度,规范生产生活方式,禁止在河道内及河道旁倾倒各类垃圾,禁止乱堆、乱建、乱占、乱挖建立长效机制,随时清理整治,巩固提高专项治理成果。
三、工作重点
(一)清垃圾。以东沙河、小沙河,旧县南河王家湾段杨庄头段河道内及周边为重点,集中打捞水面各类漂浮物,清理河岸边建筑垃圾、生产垃圾、生活垃圾等。
(二)清障碍。要重点对河道边私建厕所和私建牲畜粪便堆放点位进行全面清理、拆除,恢复水域生态环境。
(三)建机制。要坚决克服重建轻管思想和一阵风、运动式的管理方式。要以贯彻管区工委、管委精神和本《行动方案》为契机,认真总结河库管理经验,建立长效有序的管理机制,按照分级管理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管理责任,落实管护人员和经费。
四、工作责任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管区水环境清四乱专项行动实行辖区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部门联动,落实工作责任。
1、管区河长办负责管区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并收集整治成果汇总上报。
2、各相关村级河长是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方案要求,现场实施,现场督导,落实人员物资,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完成本次专项行动目标任务。
五、工作要求
各村河长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切实落实责任,并将这次行动的成果报于管区河长办。
抚宁区坟坨管理区
2020年4月30日
(联系人:张勇强,联系电话:15233599668)
抚宁镇人民政府坟坨管理区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