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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森林防火专项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1-10-15      发布机构:坟坨镇人民政府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20714


坟镇字202114号                签发人:王勇

 

坟坨镇人民政府

“十一”森林防火专项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十一”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坚持以人为本,把科学安全处置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贯彻落实好“打早、打小、打了”工作要


求和安全扑救规程,确保扑火安全。

4、要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对森林消防半专业队员扑火知识和避险常识进行培训,把扑火队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二、基本目标

采取疏堵结合方式,最大限度地杜绝我镇发生火情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火情、火警,能够快速安全有效处置,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具体工作安排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村委会继续坚持做好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工作,镇森林消防应急队员时刻要保持临战状态;各有林村要严阵以待,一线巡护力量要全员上岗到位,加大防控力度,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确保通讯畅通,快速响应。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镇森林防灭火办公室承担森林火灾扑救的协调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遵照本单位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四、信息报告和处理

1、信息报告。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设在镇应急办,电话:6030931。镇防火办接到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即时向镇政府总值班室及区防火办报告。

2、卫星热点反馈。镇防火办接省市区卫星热点反馈信息后,第一时间与当地护林员核实,发生火情村委会的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村级防火队员赶赴热点所在地,确保及时处置,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3、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依据有关规定,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燃烧蔓延超过1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公顷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威胁或烧毁林区居民地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保障措施

1、通讯与信息保障

事先要建立镇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在火场周围建立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2、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半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3、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镇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在储备充足镇级防火物资的同时,指导村委会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扑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秦皇岛市坟坨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7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坟坨镇人民政府     2021年9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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