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安委办
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相关股室,局属各站队:
现将《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安委办
2021年4月12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9日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确保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彻底整改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各类风险管控措施,促进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我区交通运输环境绝对安全,为五一假期及暑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准备,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活动范围
局属相关站队,行业监管企业。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5月31日
四、检查方式
(一)局属各单位和行业监管企业要彻底自查自纠。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检查督查。按照“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关部门要成立检查组,对本行业领域所有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整改,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
(三)区局进行全面检查。区局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组负责本次活动组织领导及督导检查工作。督导检查全过程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进行,对各相关单位的各项安全工作进行深入明察暗访,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五、检查内容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突出重点,条块结合,对全系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事故隐患排查。各单位要坚决树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是最大隐患”的意识,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工作如下:
1.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落实各项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加强对危险品运输企业、重点客运企业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停止运行、夜间山区三级以下公路客车禁行的规定,重点查处客车、危险品运输车非法营运、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以及擅自改变线路、夜间违规运行等行为。
2.公路管理部门管辖列养的国省干线、地方公路的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特别是运营公路桥涵、隧道隐患排查整治,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路面有无影响行车安全的严重病害,急弯陡坡、临崖临河路段安全防护,道路养护、维修作业施工安全管理等情况。
3.在建工程施工安全情况。主要包括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工程安全管理等情况。
4.治理超限超载安全运输管理情况。突出检查相关部门加强公路非法超限超载治理、狠抓源头监管和路面整治、坚决制止严重危及桥梁安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上桥、严防发生桥梁垮塌、断裂事故的情况。
5.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包括电梯、起重机械、锅炉等特种设备,存在非法制造、安装和改造现象的;无证使用、超期未检、存在安全隐患的。
6.值班值守及局内部安全情况。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执行情况;局机关大院、交通局家属院、公路管理站大院、公路工程队大院、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大院的安全保卫和消防等安全情况。
六、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统筹发展与安全的要求,树牢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抓实抓细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周密部署,精心安排。
各单位要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明确排查的内容和标准,明确责任和牵头领导,明确复查整改的程序和时限。同时,要成立组织机构,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担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所有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排查检查,确保全覆盖、无盲区。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区局成立安全生产督导组,负责对各单位的行动督导。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对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查处未查处、应整改未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对迟报、漏报甚至虚报事故的,依法依归,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各单位要将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和安排部署情况报局安办。要定期报送工作信息,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活动期间至少报送2条工作信息,1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