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防护用品(具)
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具)的使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有效预防和减少因安全防护用品(具)质量问题所引发的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防护用品(具)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各施工企业、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和实施采购、验收、登记、发放、使用等制度。
(二)建筑工地采购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具有产品合格证及相关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合格证。建筑工地使用的脚手管、扣件等安全防护用具是否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等。
(三)建筑工地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具)是否进行了抽样检测,监理单位是否进行了见证取样,确保检测结果真实性。
(四)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五)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具)使用情况。如抽查施工人员是否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佩戴安全帽和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网使用情况等;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建筑工地安全防护用品(具)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呼宏伟 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郭 鹏 住建局安监站站长
成 员:王巨双 张 键 吕 刚 孔令翯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4月21日—5月5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开展以安全防护用品(具)使用管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完善建筑工地安全防护用品(具)使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使用管理措施,对建筑工地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具)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具)立即更换和整改,严禁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具)。
(二)全面检查阶段(2021年5月5日—5月20日)。
区住建局对监管范围内建筑工地开展以安全防护用品(具)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建筑工地安全防护用品(具)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建筑工地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要求安全防护用品(具)等情况,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时督促整改,对存在较多问题的建筑工地,责令停工整改,直至整改符合要求。
(三)督查阶段(2021年5月20日—5月31日)。
区住建局督查小组,将对全区专项整治活动的部署、落实及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四)总结及长效管理阶段(6月以后)。
一是根据全区全面检查情况和督查情况,区住建局将对全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二是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存在较多问题或整改不力的建筑工地和相关责任单位、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约谈、不良信用记录和行政处罚等处理。
三是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区住建局将不定期的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防护用品(具)专项检查,并纳入常态化管理。
四是通过全面排查,区住建局将建立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具)生产(租赁)厂家和供应商黑名单,禁止施工企业购买进入黑名单生产(租赁)厂家和供应商的不合格产品,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根据实际情况,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并根据工作方案,全面认真开展排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加大动员、宣传和落实力度,利用板报、专栏、横幅、标语等形式,把在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内容、要求及时传达和宣传。
(三)确保整治效果,严肃监督执法。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的延续性。区住建局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租赁)厂家和供应商进行定期通报,并清退出建筑市场。对继续使用不合格产品的项目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肃处理,提高违法成本,确保整治效果。
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全防护用品(具)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表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
监理单位: | 资质等级: | |||
施工单位(总包): | 资质等级: | |||
项目经理名称: | 注册证书编号: | |||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能力考核证书号:( )建安 ( )▼ . | ||||
专职安全员 | 姓名 | 安全生产能力考核证书号 | ||
| ( )建安 ( )▼ . | |||
| ( )建安 ( )▼ . | |||
| ( )建安 ( )▼ .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
一 | 采购和进场验收情况 | 建立采购台账,健全采购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控制进场验收程序。采购持有营业执照和出厂检验合格报告的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留存生产企业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检测报告和销售单位的检验检测报告等资料备查 | ||
二 | 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 建立安全防护用品(具)的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形成管理档案。 | ||
三 | 配备及现场使用情况 |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免费配发安全防护性能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质量不合格、资料不齐全或假冒伪劣产品进入企业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具)严禁超期使用。 | ||
四 | 培训教育情况 |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具)进行培训教育,并督促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具)。 | ||
现场存在 主要问题 | | |||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