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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抚宁区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31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索引号:21619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抚宁区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股室、中心、相关中队:

为全面贯彻落实《秦皇岛市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秦交办〔202219号)安排部署,推动我区普通干线公路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区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抚宁区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股室、中心、相关中队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2022331

秦皇岛市抚宁区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公路路域环境,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按照《秦皇岛市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秦交办〔202219号)工作要求,决定自2022330日至415,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等职能,以普通干线公路沿线用地为范围,结合《河北省集中治理一区三边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方案》责任分工,实施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规范路域通行环境,治理涉路违法事项,全面提升路域形象,确保公路完好、畅通、安全、整洁。

二、整治内容

(一)严格公路沿线用地管理。一是重点清除路肩边坡边沟杂草、垃圾、淤泥及公路用地内废弃物;二是依法查处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占用挖掘、设置障碍、损坏附属设施或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行为;三是依法拆除桥下各类违法建筑、违法设施。(责任单位:公路养护服务中心、农村公路发展中心、执法二到五中队)

(二)规范非公路标志标牌。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整治、拆除公路用地内影响行车安全或未经许可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跨路龙门架等涉路设施,及时清理拆除违法利用公路附属设施设置的广告牌等宣传类附着物。加强对未经许可设置的各类非公路标志标牌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督促整改,消除隐患。(责任单位:公路养护服务中心、农村公路发展中心、执法二到五中队)

(三)治理影响通行安全行为。落实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托联合治超站,加大站前和重点路段的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违法超载超限行为。积极开展路政巡查,严肃查处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现象。按照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委要求,对照六个必须标准,依法拆除在公路上违法违规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责任单位:执法一到五中队)

(四)清理整治占道经营。加强对城乡接合部和过村、镇路段的监督检查,重点整治在公路上随意摆摊设点,及时查处整治公路两侧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影响安全畅通的行为,积极协调沿线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清理各类违章占道经营,确保道路整洁畅通。(责任单位:执法二到五中队)

(五)公路沿线绿化。落实绿化管护人员及责任,及时补栽补植、浇水修剪,确保公路沿线绿化完好。一是对公路沿线苗木缺损进行集中补植,尤其是近年实施绿化提升工程路段,确保绿化效果。二是强化苗木修剪,提升行车视觉效果,路树、花草修剪整齐、美观,花池内无杂物、无白色垃圾,路肩、边坡草修剪定期修剪,保持表面一致,目测无起伏,边线一条线,枝条不侵入路面范围。(责任单位:公路养护服务中心、农村公路发展中心)

三、整治安排

(一)排查整治阶段(2022330202242日)。公路养护服务中心对列养的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逐条分析排查并登记汇总形成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要即查即改,特殊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上述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在辖区范围内开展自查整治工作。44日前上报台账,由执法综合股汇总。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246202248日)。各部门针对排查整治阶段发现的未能立即整改问题,通过报请属地政府、会同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等方式进行集中攻坚治理,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248日一2022411日)。区局将通过明察暗访、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形成排查整治报告。对工作开展不力,治理效果不佳的单位进行通报。区局将根据工作进展,适时组织检查督导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4132022415日)。各部门要结合排查整治台账,分析整理问题类型和出现的路段,针对高频多发路段和事项要压紧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对照目标任务,统筹协调,狠抓落实,严格按时限、要求完成各项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于411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执法综合股。

(二)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按照《公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北省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规范执法流程,文明规范执法。同时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及司法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和成效,注重对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进行宣传,形成政府重视、群众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不断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为契机,将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作为日常重点工作,建立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深入推进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和保持整治成果。对排查整治活动中新发现公路用地外建筑控制区违法建设问题,按照一区三边职责分工,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请各相关部门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41日前报送至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股。

联系人:孙斌      电话:61812308115

电子邮箱:fnjtjzfd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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