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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抚宁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25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索引号:21976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2年抚宁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及各执法中队、服务中心:

按照市局工作部署,制定《2022年抚宁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2022424

 2022年抚宁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按照省、市、区工作部署,在全系统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总体要求,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事故隐患进行“大抄底”,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曝光约谈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有效减少一般和较大事故,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检查内容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对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危险场所、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照刘鹤副总理提出的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检查以下8大类48项重点内容。

(一)属地管理责任落实

局属各单位、执法中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和督导检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经费保障机制,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经费、车辆、装备等;统筹调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方案制定、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督导检查、问题整改、责任追究。

(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1.局属各单位、执法中队、服务中心安委会主任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和带队去企业或工地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安全生产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

2.根据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根据本级机构改革职责变化,修订部门《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单位安全责任人及职工安全岗位职责。

3.把安全生产贯穿于交通运输项目规划、审批、建设、管理、运营各环节,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情况。

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5.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督导检查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情况。

6.建立重大隐患督办制度,严格督办程序、整改验收情况。

7.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传达贯彻省、市、区三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合法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相关许可证情况。

2.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情况。

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情况。

4.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5.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情况。

6.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重大隐患报备情况。

7.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追责问责清单,严格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部门和人员,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情况。

8.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员工“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9.20221月安全生产督导执法检查活动以来,各级各部门在监管执法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暗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10.五一、中秋国庆、党的二十大、暑期汛期等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准备落实情况。

(四)重点领域安全生产落实

1.道路运输方面:重点查道路客运非法违规运营协同治理、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电子运单推广使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站场封闭式管理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落实情况,进(出)站口、旅客安检、车辆安检等岗位人员在位履职情况;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运行、值班、预警提示、违章处理情况;客运车辆、驾驶人资质及证照情况、车内安全设备配置情况;危货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员资质和证照及安全设施设备等情况。

2.城市客运方面:重点查公交延伸线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城市公交企业所属运营车辆及灭火器、应急锤等应急设备配置、适用情况和营运驾驶员身心健康排查情况。

3.公路运营方面:国省干道危货运输车辆经常聚集或拥堵路段区域、与普通车辆混杂聚集、有易燃易爆风险等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公路桥梁、隧道以及其他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日常巡查、安全运行监管、隐患治理情况;落实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公路运输“百吨王”治理有关情况。

4.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设置不规范、缺失、损毁,大型机械、特种设备未及时检测维护,违规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设施设备。

5.铁路沿线方面:重点查铁路沿线环境防尘网、塑料薄膜、彩钢板等轻飘浮物的排查整治,“双段长”制落实、“公跨铁”桥梁移交情况。

6.消防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整治方面:重点查客运站、公交枢纽站、公路服务区、驾校、培训中心、机关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巡逻检查、守卫防护、火灾隐患排查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等临时用电情况。

(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落实

1.排查整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问题情况。

2.排查整治不检查不执法或只执法不处罚,常年“零立案”“零处罚”问题情况。

3.排查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人情执法、协议执法问题情况。

4.排查整治执法程序不合法、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隐患问题描述不准确,案卷文书不齐全,不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实施行政处罚问题情况。

5.对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近3年发生过人员死亡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等企业作为重点监管执法对象,加强执法检查情况。

6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等措施,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情况。

7.严格执行《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有关处罚条款,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责任情况。

8.整治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职责落实不到位,辖区内、领域内长期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能及时查处问题情况。

(六)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落实

1.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列为各执法中队督查必查内容情况。

2.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将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作为督导检查主要手段情况。

3.实施精准监管,加大对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督导力度情况。

4.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签字背书,及时通报、督办、整改、销号情况。

5.加大督导检查结果运用,下发督办函、整改令,及时曝光暗查暗访发现问题隐患情况。

(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

1.排查整治事故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情况。

2.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情况,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落实到位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情况。

(八)责任追究落实

1.依法落实安全生产“四个一律”措施情况。

2.对大检查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部门及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约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情况。

三、时间步骤

按照“企业自查、中队排查、局级抽查”的原则,运用“排查、交办、督查、复查、问责”五步工作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工作即日起至202212月底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动员部署阶段(2022420日前)

1.局属各单位、执法中队、服务中心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2.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制定督导执法检查计划,对本地区、本领域突出问题企业进行梳理,确定督导执法检查重点企业名单。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2421日至20221115日)

1.督促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自纠,做到“六查六看”;(1)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2)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3)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4)查车、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5)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6)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确保存量隐患全部清零,增量隐患动态清零。

2.各执法中队围绕8个方面检查内容,全面开展排查抽查和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零立案”“零处罚”;对大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要求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对各执法中队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三)“回头看”及总结提高阶段(20221116日至1231日)

1.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健全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治站位。局属各单位、执法中队、服务中心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坚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治理重大隐患、查处突出问题、防控重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力抓手,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有力、工作上扎实到位,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守牢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

(二)全面深入检查。大检查工作要立即启动、贯穿全年,各执法中队要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直奔基层一线、查找问题隐患,务求取得实效。各执法中队要在组织管辖范围内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做到安全生产排查全覆盖,对重点领域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或险情、可能反复出现的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检查。

(三)注重结果运用。对发现的问题“零容忍”,及时进行整改;对查找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研究对策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综合运用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督促相关企业强化责任措施落实。

(四)统筹做好疫情与安全检查的工作,遵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防止疫情人为扩散。

(五)加强信息报送。局属各单位、执法中队、服务中心要于420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方案报市局安委办,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形成阶段总结报告报局安委办。联系电话:0335-6181061邮箱:fnjtawb@163.com附件:抚宁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长:陈立江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荣升   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丛宝峰   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呼宏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丽敏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郝志猛   战备办副主任

     党组成员

刘佐良   党组成员

  员:吴俊锋   办公室主任

陈东海   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公路应急抢险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任宏伟   公路养护服务中心书记

张鹤峰   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副主任

     执法综合股股长

蔡学进   安全应急处置中队队长

陈海涛   铁路环境监督中队队长

     工程质量监督中队队长

武向前   执法一中队队长

韩宾辉   执法二中队队长

李进东   执法三中队队长

岳维峰   执法四中队队长

许军辉   执法五中队队长

付宝强   执法六中队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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