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工作,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2]24号)文件中附件2-26《2022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家庭农场项目》,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家庭农场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打造典型和示范样板,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水平,推进全区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内容
(一)资金使用方案
按照省实施方案的要求,经我局研究,我区把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项目资金80万元,共支持8个家庭农场,用于建设节水农业、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新设备等内容。
(二)扶持对象及扶持标准
按照省文件要求,本项目扶持8家县级以上家庭农场。根据家庭农场申报情况及所报项目资金需求,组织相关人员评审,经局班子会议研究,按照相关程序,确定以下8家家庭农场承担项目,每家扶持资金10万元,分别是:
1.抚宁区榆关镇山美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
2.秦皇岛市亚鹏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
3.抚宁区台营镇鹏成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
4.抚宁县泽禄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
5.抚宁区留守营镇旭照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
6.秦皇岛腾凯种植家庭农场(县级示范场)
7.抚宁区映虹家庭农场(县级示范场);
8.秦皇岛市抚宁区霞华家庭农场(县级示范场)。
(三)项目实施内容
1.抚宁区榆关镇山美家庭农场项目内容为购置鸡舍饮水及照明设备,其中包括新购鸡舍自动饮水、加药设备一套,照明设备一套。项目总投资12万元,其中农场自己投资2万元,申请中央财政扶持10万元。
2.秦皇岛市亚鹏家庭农场项目内容为购置高速插秧机一台,项目总投资10.8万元,其中农场自己投资0.8万元,申请中央财政扶持10万元。
3.抚宁区台营镇鹏成家庭农场项目内容为拟拟引进油蟠桃新品种62-1树苗8500棵,根据市场需求,此次引进的新品种成熟期在6月下旬,是早熟油蟠桃中口感糖度最高的一个,口感脆甜,个头大,最大的特点是不裂果,即使不套袋也不裂,丰产性极强,挂树期长达15天以上,项目共投资10.2万元,农场自己投资0.2万元,申请中央财政扶持10万元。
4.抚宁县泽禄家庭农场项目内容为新建草莓立体种植墙、购置轨道车、吊喷、电脑自动通风等设备。项目总投资10.3万元,其中农场自己投资0.3万元,申请中央财政扶持10万元。
5、抚宁区留守营镇旭照家庭农场项目内容为引进生姜新品种狮子头70000斤,项目总投资11.9万元,其中农场自己投资1.9万元,申请中央财政扶持10万元。
6.秦皇岛腾凯种植家庭农场项目内容为购置土豆新品种雪育二号60000斤,项目总投资10.65万元,其中农场自己投资0.65万元,申请中央财政扶持10万元。
7.抚宁区映虹家庭农场项目内容为购置植保无人机一台和液压翻转调辐犁一台,共需投资10.4万元,农场自己投资0.4万元,申请中央财政扶持10万元。
8.秦皇岛市抚宁区霞华家庭农场项目内容为对山上栗树园进行节水灌溉,内容包括新建两个蓄水池,铺设滴灌管。项目总投资11.2万元,其中农场自己投资1.2万元,申请中央财政扶持10万元。
(四)实施时间和工作进度
1.实施时间。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实施和验收并拨付资金。因引进新品种等项目实施有时间的特殊性,所以项目实施时间原则上可以从2022年1月开始。
2.工作进度。①2022年8月-10月,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工作。②2022年10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验收,验收通过后拨付资金。
(五)项目补助方式
所有项目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完成项目实施和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
(六)项目验收方式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家庭农场项目验收,审定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验收资料,现场验收项目建设内容,确保项目真实,对项目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同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家庭农场作为资产管护主体,应建立健全资产管护制度,承担养护责任。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的有关资料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整理,归档保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严格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韩绍军担任项目主管领导,娄月红为具体负责人,组织好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及验收工作。
(二)加强项目监管。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监督项目实施期间的日常监督,并督导考核验收。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按规定运作的,中止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做到专款专用。
以上内容在抚宁区政府信息网公示。
附件:2022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项目情况备案表
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