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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客运行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6-07-30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索引号:3616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道路客运行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实施方案

 

近日,省内外接连发生道路客运重特大安全事故,湖南6.26事故35人死亡、13人受伤,河北邢台长途卧铺客车7.1事故26人死亡、4人受伤。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局要求,我局在全区范围开展道路客运行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李克强总理、马凯副总理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遵循问题与需求导向,严格排查整治道路客运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夯实道路客运安全基础,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发展水平。

二、  任务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百日专项行动,努力实现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从业人员交通法治意识明显提高,运输车辆安全性能稳步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确保全区道路客运形势持续稳定。

三、  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责任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道路客运企业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必须一一对照,全面落实。董事长、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要重新评估本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及时堵塞漏洞,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责任单位:局安办、运管站)

(二)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落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客运企业的监管,开展客运企业清理整顿,严厉查处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车辆和驾驶人漏管失控等违规行为;全面检查GPS监控平台运行、管理情况;特别是全面清理挂靠车辆,凡是不在企业固定资产台账上登记的客运车辆均视为挂靠车辆。对客运企业不能出具车辆固定资产所有权证明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对“挂而不管、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车辆坚决清理,该停业的停业,该吊销的吊销。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承若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运输驾驶人安全警示教育,严禁开疲劳车、超载车、超速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局安办、运管站)

(三)进一步强化驾驶员培训教育。加强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道路客运企业要严格驾驶员聘用管理,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法律法规、事故案例警示、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的安全培训;强化客运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和广大群众防范意识,熟悉和掌握防火安全常识,能够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疏散乘客逃生,扑救初级火情,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将公安部门通报的和动态监控发现的多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作为安全培训教育的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责任单位:局安办、运管站)

(四)进一步强化班线客车隐患治理。一是强化汽车客运站源头监管,要求驻站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严禁站外上车,监督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新“两表一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同时要求客运站做好危险品查堵及进站旅客安全检查;认真贯彻落实《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安全例检、出站检查、安全告知制度等执行情况现场指导监督,确保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二是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社会监督举报机制;鼓励推进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引导农村客运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因地制宜制定灵活的运输组织方式,推进农村客运片区化、网络化、集约化经营。(责任单位:局安办、运管站)

(五)进一步强化旅游包车的监管力度。以旅游景点、旅游集散中心、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等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巡查力度,严格查处旅游包车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局安办、运管站)

(六)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动态监管。一是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督促企业落实监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监督平台作用,对车辆运营状态时时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对卫星定位终端不能正常使用及故意损坏、屏蔽系统的,一律停运整顿,依法严肃处理。二是按照《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规范》,建立分级分类考核制度,在车辆卫星定位安装率、平台故障及数据质量情况等方面,对客运企业进行考核,把企业监控平台运行情况,纳入安全评估、日常安全管理考核和质量信誉考核作为营运车辆审验依据。三是加强交通系统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标准及管理措施办法落实,做好危险源的评估与分类划分工作,健全完善管控措施办法,通过风险辨识与管控强化公路运营、道路运营和城市客运等领域的运输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局安办、运管站)

(七)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市场的监管。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全区客运市场“双打双创”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非法营运和各类营运车辆欺客宰客经营行为,加大打击“黑车”力度,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确保行业稳定。(责任单位:运管站)

(八)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密切关注出租车、班线车、公交车动向,及时化解行业内部矛盾,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及时发现矛盾、化解矛盾,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态扩大。遇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区局、市处,避免出现集体上访等恶性事件。(责任单位:局安办、运管站)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5日---7月15日)。各运输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动员部署,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整治目标、重点业务、进度安排、政策措施、工作要求。同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和载体,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最大限度争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整治攻坚阶段(7月16日---9月底)。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地毯式、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切实摸清道路客运存在的问题,并建立台账,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活动顺利进展,取得实效,确保我区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各运输企业对活动情况要认真总结,查漏补缺、完善提升、提炼经验、扩大成果;区局将对各运输企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方位验收,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奖优罚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道路客运行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局长、党委书记刘利学;副组长:副局长张怀春,工会主席李士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运管站,王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统筹推进工作。联系电话:0335--6682452。

   (二)狠抓落实,强化督导。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明察暗访、现场调度、深入道路客运企业等多种形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推进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要围绕活动整体安排,突出本区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活动情况跟踪督查和考核,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和互查,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取得成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扩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同时,通过张贴标语、车内广告屏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整治行动、支持整治行动。

(四)落实整改、严肃问责。各部门要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消除隐患是核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标”工作原则,深入排查,严肃整改;行业监管部门运用“四不两直”工作方式,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对工作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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