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各站队:
现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7月11日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按照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秦抚消安【2016】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市、区各级领导同志关于做好火灾防控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大力提高单位消防自我管理水平,大力促进行业管理企业严格火灾预防,进一步夯实全系统消防工作基础,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确保夏季全系统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9月20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局属各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抚宁区交通运输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系统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办,负责相关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四、排查治理范围和重点
局机关办公楼、各站队办公场所、行业监管的客运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等。主要检查单位消防行政许可手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人员培训,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外墙门窗违章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火灾防控方案、消防应急抢险预案、领导组织机构、应急队伍和组织演练,从业人员掌握消防安全常识等情况。
五、工作任务
(一)重大和区域性隐患整治。以单位自查自纠和局领导小组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及行业监管企业全部排查一遍,建立台账,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广泛开展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方面的安全提示性宣传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没有制定消防方案的要及时编制、修订;对灭火器、消火栓、消防装备等不完善的,要及时补齐,全面落实消防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三)突出重要场所消防安全管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本单位内部防火、夏季用电等消防管理,保持系统内部安全稳定。运管部门要突出排查客运、危险化学品品运输安全隐患,确保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安全。要大力抓好以汽车站等为重点的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全面落实消防等安全设施。同时,机关事务管理站及局属各站队要严格落实大型会议和大型群体性活动消防等安全防护措施,严防重大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利用网络、局交通运输动态等载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要结合“安康杯”等各类活动,开展喜闻乐见宣传活动。要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培训,切实做到消防宣教常态化、深层次、全覆盖。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排查阶段(9月15日前)。各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组织排查摸底,全面掌握单位的数量、规模、消防安全状况等基本情况,开展重点单位“四个能力”自查目标;全面摸清消防设施建设现状。
(1)自查自纠(7月25日前)。各单位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并依托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定出台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
(2)全面排查(8月10日前)。开展地毯式的火灾隐患排查,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隐患消防整改时限和要求。
(3)重点整治(9月15日前)。各单位和局领导小组对所有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整改,确保在9月15日前整改完毕。
(4)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局领导小组将对本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活动中出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七、工作要求
(一)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工作部署上来,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措施和责任落实,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要在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精准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局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三)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20日前上报实施方案;7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开展情况及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9月1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