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客运及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股室、局属有关站队:
现将《客运及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2016年5月19日
客运及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交通运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局有关会议精神,根据市局印发《关于印发<“四客一危”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秦交安[2016]5号)要求,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区局决定开展客运及危险品运输(即:班线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危货运输)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集中力量开展客运及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强化管理举措,提升客运及危险品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客运及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把“生命高于一切”理念贯穿“平安交通”建设全过程,最大限度地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客运及危险品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稳定,为全区暑期创造安全、和谐的交通运输环境。
三、检查内容
(1)国家、省、市及市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及执法情况;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情况;
(4)企业“三项制度”建设与持续改进情况,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和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职业病防治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情况;
(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导检查情况,暑期、汛期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劳动防护用品设计和配备情况;
(7)投入使用的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安全检测核准情况,淘汰落后或明令禁止的设备装备落实执行情况;
(8)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装备、设施配备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及备案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开展情况。
四、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5月上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共分为部署动员、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部署动员阶段(5月上旬)
运输管理站要结合区局及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工作指南)及“平安交通建设创新年”活动、“两客一危”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活动,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召开专项会议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上旬至10月上旬)
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区局实施方案要求,首先组织行业监管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在全面排查摸底自查的基础上,要认真制定客运及危险品运输执法检查计划,确保执法检查全覆盖;同时,坚持排查、整改和复查验收“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消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上旬至10月底)
运输管理站要对活动情况要认真总结,并开展一次“回头看”,查漏补缺、完善提升,提炼经验、扩大成果;区局将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责任追责。
五、责任分工
区局成立客运及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全局专项整治行动统一领导、指挥调度,下设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组和专项整治综合督导组,负责对客运及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具体责任如下:
(一)道路运输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组。组长:张怀春,副组长:王刚,成员:运管站相关人员。
检查内容:一是重点检查班线客车、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设施、场站管理及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和车辆营运资质、手续、例检、运行等情况;检查汽车客运站查堵“三品”落实情况,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开展情况,检查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使用、管理及时时监控等情况。二是重点检查危货运输企业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整治工作,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高限处罚的要求加强执法,确保执法效果。三是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旅游客运经营等违规行为。
(二)专项整治综合督导组。组长:李士奎,副组长:吴俊峰,成员:王莹、隋英华。
检查内容:对区局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综合督导检查,随机抽查有关企业、客运场站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相关部门、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此次行动作为“平安交通”建设重要之举,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以坚强的决心、有力的措施,狠抓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上要坚强有力。行业监管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保证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要通过联合执法、警示约谈、监督考核等形式,运用“四不两直”工作方式,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进行全过程、全覆盖执法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整改上要落实措施。要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部门执法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标”工作原则,深入排查,严肃整改;行业监管部门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把事故隐患整改到位。
(四)舆论上要大造声势。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干部职工积极举报安全隐患,同时对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及创新性举措,及时通过简报信息反馈。运输管理站部门务必于5月下旬前上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每阶段上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重要事故或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联系人:隋英华 电话:7810020-8030
邮箱: fnjtawb@163.com
附件:1、区交通运输局客运及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1:
区交通运输局客运及危险品运输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利学 局 长
副组长:张怀春 副局长
李士奎 主任科员
成 员:王 刚 运输管理站站长
吴俊峰 安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办,负责相关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