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掌握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提高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能力,确保“冬奥”、“两会”期间及重点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特制定此监测计划。
一、全区监测任务
我们要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能力,查处问题是成绩”理念,坚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有机结合,针对风险监测中的不合格样品,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开展监督抽检数量占全年定量检测总量比例不低于20%,监督抽查问题发现率要达到1.4%以上。
按照上级要求,2022年全区“三前”环节农产品定量监测数量不少于人口的千人1.5份(含送市级定量检测数量),农产品定量检测不少于500批次。风险监测抽样比例达到80%以上,风险监测数量不少于400批次,涵盖规模种植养殖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屠宰场、生鲜乳收购站和小农户等全部产地环节,其中小农户不低于10%。监督抽查涵盖规模种植养殖规模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屠宰场和小农户等全部产地环节,监督抽查数量不少于100批次。应急和旅游旺季保障专项监测中的定量检测数量包含在以上任务数中。
按照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文件要求,由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中队会同各相关股站负责农产品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农产品监督抽查计划的组织实施。饲料、兽药、农药等投入品和生鲜乳的专项监测计划、“瘦肉精”监测计划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二、冬奥期间监测
结合“百日大排查”和“治控促”三年行动,制定冬奥保障期间专项监测计划。一是组织每月对冬奥基地进行定量与快速检测相结合,基地批批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二是1-3月份每月开展一次全内全覆盖监测,要求涵盖全部产地环节,重点抽检消费量大、问题隐患较多的“菜篮子”产品,及时防范风险。
三、结果运用
(一)建立会商通报制度。要定期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会商会议,分析查找主要风险点及分布品种、区域,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检测结果进行通报,针对主要风险点提出下步防控举措,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由执法大队根据风险隐患,开展跟踪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样品,及时溯源查处。
(二)强化检打联动机制。执法大队负责对确认的不合格样品组织监督抽查或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部门,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在20日内反馈市局。
(三)加强监测结果考核运用。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和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上报不合格样品,提高发现问题和化解风险能力。市政府将“配合抽样质量、农产品定量监测数量和不合格样品检出率”纳入2022年对各县区政府的食品安全考核和质量考核内容。
四、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局相关股站要充分认识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我区农产品生产实际和风险状况,突出重点品种和主要风险点,保质保量完成2022年各项监测工作任务。
(二)完善数据库,突出代表性。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局相关股站要建立和及时更新监管数据库,要严格按照“双随机”要求,提供生产基地名单,认真组织、配合抽样工作,所抽样品应能代表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覆盖辖区各类生产主体,杜绝放心单位多次抽样现象,确保“真抽样”、“抽真样”。通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实施抽样、检测并上传检测结果,做为年底定量检测考核指标。
(三)规范程序,平台登记。一是承担抽检任务的单位要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7号)、农业农村部制定的有关农产品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操作要点要求,严格抽样、检测工作程序,确保检测工作质量,按时上报抽检结果。二是所有监测样品必须通过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抽取,平台无抽样信息检测机构不接收样品。风险监测样品只需通过平台登记抽样信息,无需填写纸质抽样单;监督抽查样品需要进行平台登记的同时填写纸质抽样文书。
(四)检测结果报送。农产品执法中队每月20日前报送农产品及投入品检测情况统计月报表。
(五)严格发布程序。检测结果和检测信息要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相关程序统一发布,不得擅自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监测工作。灵活调整监测开展方式,保持监测工作不断档,精准锁定监测参数,确保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防控。
联系人:温玉琢 戴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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