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市场监管函〔2023〕9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农资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
各分局:
正值春耕春种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化肥等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结合我区实际,及市局抽检任务决定开展区本级农资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抽查范围
全区生产及销售领域化肥和农膜产品产品。
此次专项监督抽查时间为2023年2月6日-4月6日。
三、承检机构
本次抽检工作已经纳入区局本级年度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由市质检所承检。
四、检测依据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产品执行标准。
五、具体要求
(一)属地监管人员要到位。各分局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选定受检单位、随机确定监管人员,与抽检人员相互支撑,密切配合,原则上采取属地监管人员+检测机构人员的模式实施,各分局应随机选派1-2名监管人员负责组织落实产品质量抽查工作,协助监督检测技术人员抽取样品,协调解决监督抽查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完成属地抽查任务。
(二)规范抽查流程。抽样中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确保抽样程序合法、抽取和封存样品的真实性;检测机构人员主要负责抽查的技术操作和资料留存,确保抽取样品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抽样资料的真实、准确和详实。
(三)规范资料留存。认真填写相关文书资料,不得错填漏填和随意涂改,确需更正事项要保持清晰,可采用杠改方式,经现场监管人员、抽样机构和受检企业等相关方签字确认。《抽样单》中抽样人员应由现场行政监管人员、检测机构人员共同签名及属地监管部门抽查专用印章(或公章)。检测机构要妥善留存抽样过程的相关文字、图片和视频资料,及时归档。
区 局 联 系 人:王有为 7800919
市质检所抽样联系人:任国俊 13463395289
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