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监管全覆盖、管控有重点、质量有保障,保障粮食质量安全,促进我区粮食企业良好发展,结合我区和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23年我局将扎实开展好粮食质量监管工作,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提高粮食经营者的粮食质量安全意识,严肃整治违法和不良经营行为,有效防止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确保全区粮食安全。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强化收购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制度,做好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工作,确保粮食经营者具备必要的收购条件和质量检验能力。二是以收购粮食质量为重点,组织开展收购环节粮食质量的监督检查,督促粮食收购者在收购粮食期间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及时对收购粮食进行检验,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三是对不同收获年度的粮食不得混存,收购的粮食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农药、化肥、洗涤剂等)混存,从源头上保障粮食质量安全。
(二)严格做好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对储粮安全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储存的粮食是否存在可能危害和影响粮食质量的现象,是否存在高杂质、高水分粮食,是否存在病虫害粮食和高发热粮食等。检查要做到有仓必到、有粮必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查清责任,立即整改。二是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规范储粮药剂使用,建立储粮药剂购买、使用备案制度,严禁滥用、超量使用储粮药剂。三是要加强对高水分粮食的收储和运输管理,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三)开展出入库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建立健全粮食质量档案,规范粮食经营的出证出票、索证索票制度,从源头上把好粮食质量安全关,确保出库粮食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同时,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对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陈粮,在出库前必须经过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和卫生检测,出库检验出证率要达到100%。
(四)加强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对军供站(点)供应的粮油食品进行全面质量检查,保障每一批次政策性粮食质量合格、卫生安全,品种、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二是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地方储备粮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开展储备粮常规质量指标和储存品质指标检验工作。政策性供应粮食质量合格率要求达到 10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管,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排查和消除粮食质量安全隐患,认真履行粮食质量监管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依照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区粮油消费安全。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提高食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自觉保证食品质量的意识。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维权意识。同时加强对监管对象履行粮食食品安全质量义务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企业诚信观念和粮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秦皇岛市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