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中心校、局直学校、燕山私立学校: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根据《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秦教基〔2024〕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考试
毕业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会话测试占40%,笔试部分占60%)、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学(含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含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历史、地理、体育。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实验操作成绩应占到总分的30%左右;生物学、地理学科的毕业考试成绩按本课程内容全部结束时的考试成绩计算。
毕业考试的命题、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各科考试成绩的呈现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采用等级制。毕业考试在2024年5月15日后、升学考试前进行。
二、升学考试
考试科目为8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两门学科)、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科技,总分680分。
1.文化课考试总分600分
(1)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听力测试30分,笔试部分90分);理科综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学35分,综合题30分);文科综合120分〔道德与法治45分(其中民族团结进步教育7分)、历史45分,综合题30分]。在文科综合科目中,道德与法治学科的命题范围除课程标准规定的道德、法律和国情的教学内容外,还包括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以及教育部组织编写的中小学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材《中华民族大团结(供初中使用)》(戢广南主编,人民出版社出版)中的教学内容。
(2)考试形式。根据各学科课程特点,分类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测试)、理科综合为全闭卷形式;文科综合为全开卷形式。各科考试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选择题要求考生用2B铅笔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非选择题要求考生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上。
在文科综合开卷考试中,考生可携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课程教科书进入考场,其他资料不得带入考场。答卷时可以查阅准许携带的教科书,独立答题,不得相互讨论、抄袭或相互借阅教科书。
(3)考试时间。202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为:
时间 | 6月21日 | 6月22日 |
上午 | 9:00-11:00语文 | 9:00-11:00数学 |
下午 | 14:00-16:00理科综合 | 14:00-16:00外语 (包括听力测试25分钟) |
16:45-18:45文科综合 |
(4)考试评卷。2024年升学文化课考试一律采取网上评卷,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要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网上评卷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教考〔2023〕7号)文件规定做好评卷工作,确保评卷工作严密规范,考试结果客观公正。
(5)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的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技工学校招生使用同一套试卷。
2.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50分(具体方案见附件)
3.信息科技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满分30分
(1)考试科目及分值。物理实验操作10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共10分,信息科技10分。
(2)考试形式及安排。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组织管理、形式及安排参照《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秦教备〔2019〕2号)执行;信息科技考试参照《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将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纳入初中升学考试科目的通知》(秦教〔2011〕324号)执行。
三、严格规范升学考试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
(一)严肃成绩发布纪律
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考试分数、考试排名、“状元”、升学率等,不得在校内外任何位置摆放、悬挂、张贴关于考试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
(二)认真规范新闻报道
各学校要增强考试政策宣传的主动性,加强对考生的信息服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
四、保障特殊群体平等考试升学权利
(一)保障残疾学生公平参与考试权利
对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本人申请,教育和体育局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值。
(二)保障随迁子女平等考试升学权利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做好本地户籍人员子女在外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回户籍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或户籍地平等参加中考和升学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
五、全面加强考试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是中小学考试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考试收费政策,严禁以考试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定》(冀教基〔2021〕20号)等文件要求,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不得乱编滥印各种形式的复习资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考试,不得要求或默许学生提前毕业离校。
(三)严格控制和规范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
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要求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照顾。不得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加分因素,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校要及时将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待遇的学生名单、所享受的优惠政策项目、分值通过学校官网、校园公示栏、当地媒体等向社会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四)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已完成)
按照中考报名要求严格报名。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报考地户籍或初中学籍(学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校生和未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的学生不得报考。严格控制初中复读,所有往届初中毕业生均以社会考生身份报考,原则上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五)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初中学校不得随意转出或接收学生,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对违反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出现未经批准转出或接收学生、虚假中考报名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全区通报,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六)不断完善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各项配套制度
要严格公示、诚信、监督、奖惩等环节,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
附件:抚宁区202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抚教体〔2024〕19号秦皇岛市抚宁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的通 知附件.doc
秦皇岛市抚宁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