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4〕6号)、《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秦教基〔2024〕12号)及《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近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2024年,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仍采用全市统一报名、县区组织实施的方式,严禁任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私自组织考试、掐尖招生等违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落实免试入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在市域范围内同步进行,招生时段同步、信息采集同步、资格审核同步、电脑派位同步。
(三)电脑派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市教育局统一建设“秦皇岛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电脑随机派位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通过该系统组织实施。
(四)县区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学校管理权限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生范围及批次
严格执行国家、省要求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批地招生要求,同时划分入学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为具有抚宁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次为依法取得抚宁区居住证或持有抚宁区“居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含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地区学生)。
第三批次为具有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户籍且持有抚宁区房产证明或住房租赁合同的随迁子女。
三、招生计划
所在县区 | 学校名称 | 初中一年级寄宿计划 | 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
抚宁区 | 秦皇岛市抚宁区燕山私立学校 | 62 | 0 |
四、资格条件
满足学校招生范围和批次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根据不同批次要求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房产证明(或住房租赁合同)、小学毕业证(或学籍信息卡)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后留相应材料复印件存档。
五、招生流程
(一)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过系统进行报名。有意向报名的学生监护人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个人资料及志愿信息(报名网址见报名须知)。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提前预报名,私下预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二)资格审核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完成线上志愿填报后,持相关材料到所报学校所属县区进行现场审验。网上填报信息与现场审验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发现伪造证件等不符合报名资格且查实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三)公布结果并报到
招生录取结果及学校报到时间通过系统线上公布和各县区线下公布,学生按规定时间去学校报到。学校按照录取结果组织办理新生报到入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书面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学生报到情况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六、报名须知
8月7日—8月10日,报名学生监护人注册并登录“系统”(https://czzp.qhdedu.gov.cn/zhsh)网上报名。
8月11日—8月15日,报名抚宁燕山私立学校的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该学校提交相关资料,现场审验。
8月19日上午9:00,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开派位录取(如无需派位则不进行)。
8月20日—8月22日,学生报到。
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系统”或电话咨询(系统中有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电话、民办学校咨询电话、操作咨询电话等)。
秦皇岛市抚宁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