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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17      发布机构:教育和体育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抚教体〔2025〕14号  索引号:fnqtyfzzx/1750757886190


各学区中心校、局直义务教育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5〕6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秦教基〔2025〕7号)精神,结合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工作方案》(冀教基函〔2025〕16号) 、市教育局 《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工作方案》(秦教基函〔2025〕23号) 相关要求,就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障适龄儿童入学

(一)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当入学接受义务教育,2025年我就读小学一年级新生的截止出生日期确定为2019年8月31日。各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家长责任,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要利用暑期开展一次“大走访”,全面摸清本区域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包括未登记常住户口儿童少年)底数,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按要求办理缓学手续,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到对口招生学校提交材料签章并报区教体局批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由当地乡镇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做好特殊群体入学保障。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区教体局统筹安排进入特教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或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的,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并纳入送教学校学籍管理;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抚宁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做到应入尽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

二、落实免试入学规定

(一)划片招生要求各公办小学、初中按照区教体局、学区中心校划定的范围(片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2025 年,城区学校延续《秦皇岛市抚宁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22 年城区中小学校划片招生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抚教体〔2022〕10 号)要求,进行招生工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要基本保持稳定。落实长幼随学政策要求,多孩家庭子女就读同学段不同学校的,如家长提出要求,视学位情况尽可能解决多孩子女同校就读问题,以方便家长接送。

(二)规范招生录取。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标准招生。

(三)管控特定类型招生。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须经省教育厅审核。申请开展特定类型招生项目的学校,须具备教育部授予的相同类型国家级试点校、实验校等资格。外语、体育、艺术类项目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开展语言、体育、艺术方面的兴趣潜质素养考察,不能开展其他文化科目测试,小学入学不得开设此类招生项目。考察须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学校不得自行组织。经教育部批准的青少年足球、篮球、排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地区和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招生;数学、科技类等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要坚持不掐尖、重培养,原则上不得与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挂钩,严禁随意突破招生范围。

、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学校管理权限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组织实施,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我区只有一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燕山私立学校),将按照市教育局招生数量相关要求及学校情况,核定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核准备案。学校按照管理权限在审批地招生,具有审批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随迁子女均可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派位过程应邀请公证机构、两代表一委员、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九年一贯制学校可以采取对口直升办法进行初中招生。我区将通过“秦皇岛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系统”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经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要依据其户籍和家庭住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不得未经市教育局批准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拒绝接收经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得在招生结束后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

、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妥善做好港澳台及侨胞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随意扩大、缩小教育优待政策对象范围。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军地常态化协调机制,确保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到位。国防教育示范学校要在入学、转学、升学等方面,模范开展军人子女教育优待。

、便民惠民,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建设,在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实现互通共享后,彻底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妥善安排线上线下协同办理,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提前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

、全面实施阳光招生

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围绕优化政策措施、规范招生行为、强化信息公开、优化招生入学流程、保障特殊群体等重点任务,全面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学校要将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制度落到实处,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划片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材料、报名流程、时间节点、咨询方式、举报受理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信息,涉及政策调整的要将最终确定的政策再次公开。学校要在招生结束后公布招生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建立健全域内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招生期间,对管辖区域内可能新增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

八、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各学校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在细致解读招生入学政策的同时注重宣传“双减”等促进教育公平的工作措施和成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教基厅〔2018〕5号)。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规的公办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规的民办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罚款、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参与招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努力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

 

                

       秦皇岛市抚宁区教育和体育

                        2025617

 

 

 

 

秦皇岛市抚宁区教育和体育              20256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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