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在普法成效上实现新突破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力宣传我区法治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抚宁建设的成就,深入宣传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举措和全面依法治区的实践成果。
(二)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三)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开展好2019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开展好宪法报告会、宪法知识培训、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等活动。
(四)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普法。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普法宣传工作,加强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加强创卫相关法律法规普法教育等。突出抓好重点场所的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深入推进“法律进民企”,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
(五)刚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机构改革情况,调整、完善区直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工作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普法宣传工作。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加强以案释法,开展司法、执法典型案例解读宣传活动。加强普法案例征集报送工作。
二、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依法治区工作
(一)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建设新时代“沿海强区,幸福骊城”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继续严格落实学法制度,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建设。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区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
(四)切实推进事前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备案审查。五要继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接依法治区办公室工作,继续完善推进相关工作。
三、努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完善“大调解”机制建设
(一)积极参与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并认真做好重点时期和敏感时期民间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镇。
(二)做好民间纠纷台账登记工作,要求司法所和村调解组织调解的纠纷每件都要登记。
(三)继续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
(四)强力推进个人品牌调解室设立工作。
(五)及时整理和上报调解成功的典型案例。
四、完善机制,加强对特殊群体的监管
(一)加强社区矫正培训学习,坚持社区矫正月例会制度,组织司法所学习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加强业务培训。
(二)探索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计划建立社区矫正大队,区局建立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由机关内设机构转变为一线执法实体,同时建立健全社区矫正领导组织,专业机构和专业组织。
(三)严格规范执法,加强规范审前调查执法环节。
(四)稳步推荐社区戒毒工作。
五、强化法律服务人员素质,创新法律服务保障
(一)继续加大《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进一步完善“中心”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三)创建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使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
(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围绕解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提供法律援助。
(五)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升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电、来访接待工作。
六、不断拓宽公证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
(一)全力以赴推进公证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二)围绕市场经济发展,积极开拓公证业务,严格公证质量。
(三)进一步加大公证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公证法律意识。
(四)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协调调入工作人员,改变公证队伍不适应公证事业发展的现状。
七、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司法行政系统良好形象
(一)加强理论学习。做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机关党支部、局机关干部的理论学习与贯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体系建设。
(三)加强司法行政宣传和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