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发展工作,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部分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发[2021]17号)文件中附件2-5《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重点支持发展节水农业,支持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扩大服务规模、健全合作服务机制,增强服务带动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全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内容
(一)资金使用方案。
按照省实施方案的要求,经我局研究,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项目资金12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二)扶持对象及扶持标准。
根据省方案确定指标全区共扶持4个合作社,其中:秦皇岛小江蔬菜专业合作社、抚宁县悦晴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秦皇岛市丰悦源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为省方案确定的2021年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试点;抚宁县霜红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是按照合作社申报、经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的实施节水农业的示范社,以上4个合作社每个扶持项目资金30万元。
(三)项目实施内容。
1.秦皇岛小江蔬菜专业合作社项目内容为蔬菜提质增效保障项目,项目总投资32.1万元,自筹2.1万元,申请中央财政扶持资金30万元。其中:①引进节水灌溉设施。购置微灌相关设施设备,由大功率水泵通过变频系统控制压力组成供水系统,配置可调节的施肥装置、离心式除砂器、碟片式过滤器组成给肥药过滤系统,输水系统由PE管为主要管道配上贴片式滴灌带,根据滴灌带相关参数规划设置灌溉区域,最终组成滴灌水肥药一体化灌溉系统,示范面积800亩。投入约18万元;②引进、推广先进农业机械。购置拖拉机1台,安装配套导航仪、平衡仪、打药机等装置,共计投入约10万元;③申请蔬菜绿色认证,做好品牌宣传。申请水果萝卜蔬菜的绿色食品认证,投入约2万元;④购买生产性农业保险,示范面积70亩,投资约2.1万元。
2.抚宁县悦晴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项目内容为引进土豆新品种项目,项目总投资32.13元,自筹2.13万元,申请中央财政扶持资金30万元。其中:①发展节水型蔬菜种植业。购置、维修微灌相关设施设备,在对原有节水设备进行维修升级的基础上,新引进部分节水灌溉系统,最终组成滴灌水肥药一体化灌溉系统,覆盖整个蔬菜种植基地,预计投资4.32万元;②引进土豆新品种V7。合作社流转土地270亩,与山东金满地公司签订购销合同,采购V7土豆新品种108000斤,每斤土豆种2.5元,土豆价款270000元,另外支付运费8100元,投资总额27.81万元。由山东金满地公司负责技术指导,土豆已分发到合作社成员手中。
3.秦皇岛市丰悦源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项目内容为水肥一体自动节水灌溉项目,项目总投资36.5万元,自筹6.5万元,申请中央财政扶持资金30万元。其中:①打100米深水机井一眼,安装多级水泵一台及相应管线等配套设施。预计费用3万元;②、暗铺深水井配套YJV22--4*10+1*6电缆136米及控制器。费用0.6万元;③、暗铺PE90供水主管2022米,铺设PE50供水次管1097米,铺设PE25供水支管2360米。费用14.6万元;④、供水管道各种阀门配件安装。费用0.8万元;⑤、新建井池1座、阀门检查井11座。费用3.5万元;⑥、安装水肥一体化设备及相应配套设施一套。费用14万元。
4.抚宁县霜红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项目内容为果树节水灌溉项目,项目总投资41万元,自筹11万元,申请中央财政扶持资金30万元。其中:①建设节水灌溉设施。修建蓄水池、购置微灌相关设施设备,由大功率水泵通过变频系统控制压力组成供水系统,配置可调节的施肥装置、离心式除砂器、碟片式过滤器组成给肥药过滤系统,输水系统由PE管为主要管道配上贴片式滴灌带,根据滴灌带相关参数规划设置灌溉区域,最终组成滴灌水肥药一体化灌溉系统。共计投入约31万元;②新品种引进。为提高产业效益,促进本地区精品桃发展,引进中油蟠十三、中油蟠十五、中油二十一、中油二十三、中油二十四等新品种,共计投入约10万元。
(四)实施时间和工作进度。
1.实施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实施和验收并拨付资金。
2.工作进度。①2021年4月-11月,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工作。②2021年12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验收,验收通过后拨付资金。
(五)项目补助方式。
所有项目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完成项目实施和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
(六)项目验收方式。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合作社项目验收,审定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验收资料,现场验收项目建设内容,确保项目真实,对项目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同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合作社作为资产管护主体,应建立健全资产管护制度,承担养护责任。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的有关资料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整理,归档保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严格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主任李晓峰同志担任项目主管领导、高级会计师倪广东同志为具体负责人,组织好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及验收工作。
(二)加强项目监管。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监督项目实施期间的日常监督,并督导考核验收。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按规定运作的,中止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做到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