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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区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7-12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规划、计划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索引号:20321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部分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0】1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秦皇岛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秦农综【2020】22号)的要求,结合我区生猪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对实施人工授精技术进行补贴,推广人工授精技术,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减少生猪疫病的传播,增加生猪养殖效益,调动农民改良生猪品种的积极性,促进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2021年12月底完成对良种精液补贴。

二、项目内容

1、补贴对象:补贴的对象为抚宁区及周边秦皇岛市辖地区使用向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的供精单位良种猪常温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者。

2、补贴标准:按照能繁母猪每份精液补贴10元,补贴7.2万份次,补贴资金共计72万元。

3、补贴品种:大约克夏、长白、杜洛克。

三、组织方式

(一)加强领导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由区农业农村部门、区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对供精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辖区内常温精液生产、配送网络的监管工作,及时核定配种情况及供精单位提供的有关凭证报区财政部门进行资金结算。

1、抚宁区成立由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畜牧相关股站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畜牧兽医股。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2、对每头用于采精的种公猪进行鉴定验收,品种、品系、系谱档案、引种证明、健康状况等必须符合项目要求。

3、建立精液专门发放点,派专人负责,做好精液生产发放记录;保证每个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者,都能享受到补贴的精液。

4、在全区建立猪人工授精网络,明确每个区域内持证上岗并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职配种员,同时做好配种和繁殖记录。

(二)加强宣传

1、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通过新闻媒体,召开会议、张贴告示等多种形式,宣传项目的补贴政策、补贴区域、补贴标准等,以及项目要求和运作过程,张贴告示公布供精单位,在公示栏公布种公猪信息,公开每瓶精液补贴后的价格。区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为:0335-7810621。

2、制定我区《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管理办法》和猪人工授精技术规程、收费标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资金管理

1、按项目先实施后补贴的原则,依照生产、发放、领取使用记录,由项目监管单位确认无误后分配补贴资金。区财政局根据农业农村局核定的配种情况及供精单位提供的有关凭证,每两个月或每一季度按要求与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

2、资金分配按照每份精液补贴10元的标准,根据精液使用数量实施补贴。

3、配种收费实行配种服务费和精液费分开收取,配种服务费以配准每头母猪收50元服务费,精液费每瓶按现市场价的精液价格扣除补贴后收取。

4、精液价格的确定由种公猪站根据种公猪生产性能和测定成绩的高低制定精液价格,并报监管单位备案,精液价格应和当前市场价格相匹配,不得随意提高精液价格。

(四)加强档案管理

1、对供精站建立月巡查制度,查看生产记录、检测记录、出场记录、废弃精液记录等是否真实,并归档保存。

2、在配种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同时严格执行卡片登记制度、建立精液使用记录,包括畜主姓名、地址、电话、公猪精液号、配种日期、使用补贴精液次数和数量等,畜主及配种员双方签字,全部入档。

2、供精单位每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的进展情况,以月报表形式存档,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确定供精单位,保证精液质量。

1、抚宁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对供精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因“秦皇岛绿源种公猪场”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承担该项目,经研究决定,对供精单位进行调整,项目前期采用省农业农村厅确定的供精单位(昌黎东腾远种公猪场种公猪站或其他种猪站)和秦皇岛久扬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改良站联合供精模式,即供精单位供应给秦皇岛久扬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改良站符合项目条件的精液,由秦皇岛久扬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改良站负责在项目区发放使用。待“秦皇岛久扬养殖有限公司”作为种公猪站具备项目供精条件后再行调整。

2、项目使用的种公猪均来源于取得省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或参加全国猪育种协作组织的种猪场,并附具《种畜禽合格证》和完整的系谱档案。

3、种公猪各项性能符合《河北省种公猪评定办法》的要求。猪常温精液质量符合《种猪常温精液》(GB23238-2009)的规定。

(二)加强技术培训

1、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项目中的配种改良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定期举办猪人工授精技术培训班,聘请专家教授和有关专业人士讲授猪的生殖疾病及治疗、疾病生物预控、良种登记、配种技术操作规程等知识,进一步提高我区猪人工授精员的技术水平,促进我县生猪生产的进一步发展。

(三)加强项目管理

1、供精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北省生猪良种精液标识管理办法》对项目供应的精液加施良种补贴标识,合格的精液由配送中心统一发放到各精液发放站,再由精液发放站发放到猪人工输精技术人员和母猪养殖者手中,每个环节包括精液交接、领取、使用都有记录,并且由本人签字。供精单位要制定生猪人工授精服务承诺,公布24小时服务电话,做到随时配送。

2、规范各配种改良站点,根据《河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的规定,合格的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对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取缔。

3、严格执法监督,采取定期抽查、随机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补贴精液使用情况、查阅配种记录,核查农户签字或手印等,对非法经营精液、无证经营、违规操作、乱收费、违反项目规定等行为坚决查处。通过严格执法,打击非法经营者,维护合法经营者和养殖户的利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4、加强信息调度。项目实行月报制度,供精单位每月末将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进展情况报送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并于2021年12月30日前报送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我区以简报形式,将每月项目执行情况及种公猪、精液生产供应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每月10日前登录河北省农业财政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上月项目资金执行和使用总结情况。每个季度以正式文件并加盖公章向省农业农村部门上报项目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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