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运行机制,强化应急准备,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秦皇岛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流程规定》《秦皇岛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秦皇岛市抚宁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内发生的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主要包括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突发事件,以及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四)工作原则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依法处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基本原则。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榆关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组 长:刘超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宗强 主任科员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卫生院、榆关工商、农业农村办公室、派出所、应急办、党建办等有关单位及67个行政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宗强同志兼任。
三、工作职责
1.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组主要职责:领导、组织、协调全乡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审议批准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组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2.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组领导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村和有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事件发展,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向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组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完成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综合执法队:负责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镇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工作;组织修订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村实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对全镇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卫生院:协助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进行食品卫生评价,公布食品卫生情况;配合对食品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一旦发现案情,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查处。
综合政务服务中心: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审核和经营许可。
榆关工商:督促经营企业落实食品进出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配合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整治和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流通领域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质量不合格食品及无照经营行为,以及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配合镇政府组织实施食品监管工作。
党政综合办:根据财政、税收的有关政策,为食品安全监管及放心工程的实施提供必需的财政支持和经费保障;依据有关规定为举报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有功集体和个人提供相应的物质奖励。
党建办:负责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健康安全饮食知识;对食品安全职能部门的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社会舆论监督。
农业农村办:负责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组织对养殖生产环节造成的畜牧产品质量及屠宰加工环节安全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养殖生产环节造成的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和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协调事件发生地治安和交通疏导等工作。
4.各行政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辖区内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四、事件及响应分级
(一)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个等级。
四级事故(又称一般严重事故):造成人员中毒10人以下,中毒轻微,没有人员死亡,确定为四级事故。
三级事故(又称比较严重事故):造成人员中毒10人以上30人以下,没有人员死亡,确定为三级事故。
二级事故(又称相当严重事故)造成人员中毒30以上50人以下,没有人员死亡,确定为二级事故。
一级事故(又称特别严重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中毒人数50人以上,确定为一级事故。
五、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1、镇政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值班电话7811183,并向社会公布。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成员单位要指定联络员和联系电话,报镇食安办备案。
2、镇执法队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立即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确认以及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向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提出启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议。
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根据情况做出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后,指挥和组织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3、镇综合执法队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人员以及专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2)配合镇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救护人员赶赴现场抢救中毒病人。接受抢救中毒病人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镇食安办报告治疗进展情况。
(3)组织专家对中毒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提出下一步防范措施。
(4)会同镇宣传部门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关信息。向媒体发布的信息,应当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发布”的原则和规定程序,信息内容应经发布单位领导或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审查同意后,以单位名义发布。
(5)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镇综合执法队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时写出调查报告,报镇政府,并抄送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成员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榆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