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字〔2020〕17号
抚宁区深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国务院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河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冀政字〔2019〕67号)和市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秦政字〔2020〕2号)、区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抚政字〔2020〕1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深河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乡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乡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数据支撑。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深河乡行政区域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我乡、现在乡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我乡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内容: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组织和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要求,切实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与领导。乡政府决定成立深河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乡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深河乡政府,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各村村委会也要设立普查小组,并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普查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担,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根据普查工作需要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切实做好人口普查所需的办公场所、经费、设备等保障工作,要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确保人口普查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坚持依法普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人口普查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信息,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三)确保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乡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照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四)加强宣传动员。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创新方式方法,精心策划组织,既要利用传单、广播等传统媒体,又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要求和相关知识,引导动员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附件:秦皇岛市抚宁区深河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秦皇岛市抚宁区深河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附件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付 娜 乡 长
副组长: 杨丽敏 副乡长
成 员: 贺 涛 统计站长
贺海生 办公室主任
赵建国 财政所所长
杨大帅 经委副主任
刘 斌 退役军人服务站长
秦皇岛市抚宁区深河乡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杨丽敏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统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