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财政工作,扎实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队伍得到加强,公开制度逐步规范,公开程序得到完善,公开内容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抚宁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实施,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2位同志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局办公室在与业务科室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报业务分管局长和信息公开主管局长会签同意后,财政统计数据、财政信息和“三公”经费统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需要公开的信息内容由业务股室负责提供。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2016年1-12月,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5条,其中办事指南14条,统计数据信息12条, 工作动态7条,政策法规1条、其他1条。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抚宁区财政局预决算公开专栏,完成区本级2015年部门决算和2016年预算公开,协助全区67个单位完成预决算公开,以上在抚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发布。
网址: /funing/
在上级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网站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共866条,其中政府采购招标公告313条,中标公234条,预中标1条,更正46条,废标272条以上在河北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网站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及载体情况
一是以抚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公布财政工作职能、工作机构、工作动态、公开指南、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统计数据等内容;二是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网(河北政府采购信息网)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档案管理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流程进行操作,在网络平台公开的同时,注重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并按照移交要求进行文档格式整理,及时向县档案馆移交。为使档案资料规范、符合档案管理要求,顺利移交,由我局专门负责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移交前的最后把关并负责报送。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情况
按照区政府办的要求,做到按时按要求公开,严格执行《抚宁县财政局首问首办责任制》,对属于本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一次告知;对属于局内其他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负责领办导办到具体承办股室或人员;对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向服务对象说明理由,对能够确定该事项主管机关的,告知其主管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并给予指导和帮助。2016年度依公民申请公开事项一项,已答复本人,行政诉讼一项,正在诉讼过程中,未完结。
五、明年工作设想和安排
2017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在公开平台上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公开工作从质量和数量上予以保障,向社会公开财政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我局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在公开过程中存在信息发布量不足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紧扣财政工作的难点、热点和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最大限度发挥人员工作能力,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专业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