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季度社会救助情况
城乡低保:我县共有城镇低保对象930户1576人,月发放保障金44.76万元。共发放保障金130.75万元。补发调标73.84万元。一季度我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293户5179人季发放保障金163.02万元,补发调标241.95万元。
农村五保:农村五保对象2927户3051人,季发放保障金250.77万元,其中集中520户538人,季发放保障金87.43万元,分散2407户2513人,季发放保障金163.35万元。
医疗救助:资助9054名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79.08万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实保障了这些困难群体老有所养,老有所医。下拨113人40.75万元医疗救助金。
临时救助:为159户家庭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19.15万元,并下拨15.4万元机动款到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