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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抚宁区翰邻苑·澜庭居住小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8-07-13      发布机构: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11783

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抚宁区翰邻苑·澜庭居住小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秦皇岛市抚宁明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呈报的《抚宁区翰邻苑·澜庭居住小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抚宁区翰邻苑·澜庭居住小区项目位于秦皇岛市抚宁城区,北临金山大街,东临幸福路,西临和谐路。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19°1538″,北纬39°521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由136+1住宅、28+1住宅、511层小高层及其他配套附属建筑组成;道路广场:包括消防通道、人行道及停车位。绿化工程;附属配套: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电工程、采暖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6998.65m2,项目总建筑面积120949m2。项目总投资32502.9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企业自筹。工程拟于20184月开工建设,20204月完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不可避免破坏原有地表形态和植被,扰动表土结构,导致土体抗蚀指数降低,土壤侵蚀加剧,增加项目区水土流失量,对项目区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项目区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1.2℃,多年平均降水量为679mm,年平均风速为2.9m/s,最大冻土深度0.85m。项目区地表土壤类型为褐土,植被主要为杂草。现状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侵蚀强度属轻度侵蚀,土壤侵蚀背景值为200t/km2·a)。

二、该方案的编制符合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要求。

三、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409.56万元。其中新增投资83.33万元,主体已列326.23万元,工程措施投资83.42万元(主体已列55.73万元),植物措施:270.7万元,(主体已列270.5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投资38.82万元,独立费用20.02万元,基本预备费4.2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9798.11元。

四、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报告书的方案落实资金、监理、管理等保障措施,做好本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定期向秦皇岛市抚宁区水务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五、建设单位要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程投入运行前及时向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申请报备。

 

 

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

2018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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