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秦皇岛市抚宁区烈士陵园项目(二期)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的《秦皇岛市抚宁区烈士陵园项目(二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烈士陵园项目(二期)。
二、项目建设单位: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局。
三、建设地址:抚宁区抚宁镇西单庄村西英石山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面积1.1824公顷,建筑面积838.61㎡。主要建筑为烈士英明录场馆(一期土地内),建筑面积194.43㎡;烈士纪念馆(一期土地内),建筑面积194.43㎡;烈士骨灰堂,面积219.63㎡;游廊,建筑面积230.12㎡;六角亭(一期土地内)等工程建设。
五、建设起止年限: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57.15万元。资金来源:省级拨付资金273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区民政局自筹资金384.15万元。
请项目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快前期工作进度,按程序报批。
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