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下达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外墙保温改造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
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局:
你单位上报的《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局关于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外墙保温改造工程投资计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下达。
一、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外墙保温改造工程。
二、建设单位: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天马湖南侧、湾子村北。
四、建设内容:拆除原有保温层,新做岩棉板保温,粉刷外墙,面积为18656.23平方米。
五、建设起止年限: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8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
严格执行计划,不得擅自更改投资及建设规模。
项目实施后请及时向区统计部门报送有关数据。
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