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内文件目录
顺 序 号 | 文号 | 责 任 者 | 题名 | 日 期 | 页 号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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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封面
全宗名称
行政处罚案件案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办案单位: 立卷人: 归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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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年 月至 年 月 | 保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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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卷共 件 页 | 归档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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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宗号 | 目录号 | 案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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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县水务局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
经查,你(单位)于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根据
的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送达回证
送达文书名称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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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名称或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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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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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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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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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签字(或盖章)及收件日期 | 收件人姓名及手印 (与受送达人的关系: ) 年 月 日 |
送达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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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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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秦抚水责改通字[ ]第 号
:
根据
的有关规定,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
,
现责令你(单位)对以上问题立即改正(在 月 日 时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本机关将依据 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秦皇岛市抚宁区水务局
年 月 日
询问笔录
案由: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被调查(询问)人: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电话:
住址: 邮编:
调查(询问)人及行政执法证号:
记录人:
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出示证件及为被调查(询问)人确认的记录: 我们是抚宁县水局
的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你过目确认。
被调查人(询问)人对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的确认记录:
告知陈述(申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申请执法人员回避,你是否申请回避?
被调查(询问)人申请回避情况:
询问内容:
被调查(询问)人签字: 年 月 日
调查(询问)人签字: 年 月 日
记录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 页 共 页
检查(勘验)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被检查(勘验)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检查(勘验)人姓名: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或职业: 电话:
住址: 邮编:
其他见证人: 职务: 单位或住址:
检查(勘验)人姓名及行政执法证号码:
记录人:
工作单位:
告知事项: 我们是抚宁县水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以及(本系统执法依据)的规定实施检查(勘察),请予以配合。
现场情况:
被检查(勘验)人或现场负责人注明:“笔录上述内容,情况属实” 年 月 日
被检查(勘验)人或现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名:
检查(勘验)人签名: 、 记录人签名:
第 页 共 页
调查终结报告
案件调查的来源、调查经过(概括交代案件由来,包括案件来源、登记时间;调查经过,包括办案人员的组成、调查方式、调查时间、调查人员行政执法证号等)。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等情况;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情况)。
当事人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记录(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具体事实包括其从事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目的、手段、情节、违法所得、危害后果等,要客观真实,所描述的事实必须得到相关证据的支持)。
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和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依据(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定性,引用法律条文要具体到条、款、项、目以及结合当地的自由裁量规则进行裁量的内容)。
案件调查机构的处理建议(办案机构提出的对案件当事人的具体处罚意见,包括明确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年 月 日
立案审批表
案件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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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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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事 人 | 个 人 | 姓名 |
| 性别 |
| 职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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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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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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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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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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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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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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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承办机构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行政机关负责人 审批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案件名称: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 点:
集体讨论原因:
主持人: 职务: 记录人: 职务:
参加人员:
列席人员:
案件承办人汇报案件情况:
听证主持人汇报听证情况:
参加讨论人员意见和理由:
结论性意见:
参加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
申请 事项 |
| 文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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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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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事 人 情 况 | 公 民 | 姓名 |
| 性 别 |
| 职 业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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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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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名称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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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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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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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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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及申请理由依据和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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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
承办机构意见 |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
法制机构 审核意见 |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
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 |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秦抚水[ ]罚先告字[ ]第 号
:
经查,你(单位)因 ,违反了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
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三 日内向我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秦皇岛市抚宁区水务局
年 月 日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秦抚水[ ]罚听告字[ ]第 号
:
你(单位)因 ,违反了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
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如果不要求举行听证,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三 日内向我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秦皇岛市抚宁区水务局
年 月 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秦抚水[ ]罚决字[ ]第 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根据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
的行为予以调查。现已查明,你(单位)
。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具体有
等证据为凭。
现依据
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抚宁区长征路支行,账号:13001637336050000063。逾期不缴纳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或者 秦皇岛市水务局 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直接向 秦皇岛市 抚宁区 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秦皇岛市抚宁区水务局
年 月 日
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
案 由 |
| 案件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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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名称/姓名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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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职务或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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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或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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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案时间 | 年 月 日 | 立案时间 | 年 月 日 | ||
发案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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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 行政执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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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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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及 查处经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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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 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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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执行方式及罚没财物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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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承办机构 意 见 |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
行政机关 负责人 审批意见 |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
填表人: 年 月 日
抽样取证通知书
抚[水政]抽证通字[ ]第 号
:
你(单位)因
行为,本机关拟对你(单位)的上述行为作进一步检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
的下列物品予以抽样取证。
附:抽样取证物品清单
名 称 | 数 量 | 品 级 | 规 格 | 型 号 | 形 态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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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样取证人: 年 月 日
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证号:
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证号:
抚宁县水务局
年 月 日
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抚[水政]抽证通字[ ]第 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作出抚宁县水务局抽样取证通知书(抚[水政]抽证通字[ ]第 号),对 等物品进行了抽样取证,现根据调查(检验、检测、鉴定)结果,依照
的规定,对被抽样取证的物品作出以下处理:
附:抽样取证物品处理清单
名 称 | 数量 | 品级 | 规格 | 型号 | 形态 | 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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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样取证人: 年 月 日
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证号:
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证号:
抚宁县水务局
年 月 日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抚[水政]登存通字[ ]第 号
:
因你(单位) (案由)
的行为,涉嫌违反了
的规定, (为防止证据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物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存放于 。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转移证据。
附: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清单
名 称 | 数 量 | 品 级 | 规 格 | 型 号 | 形 态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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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人: 年 月 日
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证号:
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证号:
抚宁县水务局
年 月 日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
抚[水政]登处通字[ ]第 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作出了《抚宁县水务局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抚[水政]登存通字[ ]第 号),对 等物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保存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现根据 的规定,对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物品作出如下处理:
附: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清单
名 称 | 数 量 | 品 级 | 规 格 | 型 号 | 形 态 | 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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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人: 年 月 日
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证号:
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证号:
抚宁县水务局
年 月 日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抚[水政]听通字[ ]第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并应你(单位)的听证要求,我单位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就 一案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经本机关负责人指定,本次听证会由 担任主持人, 担任听证员 , 担任书记员。
请你(单位)届时凭本通知准时参加,也可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并明确代理权限。
在参加听证前,请你(单位)做好以下准备:
1. 携带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据材料;
2. 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书前来;.
3. 通知有关证人作证,并事先告知本行政机关联系人;
4. 如申请主持人回避,须及时告知本行政机关并说明理由。
届时若无故缺席,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抚宁县水务局
年 月 日
听证笔录
案由: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听证方式:
听证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或职业: 身份证号:
住址(住所): 邮编: 电话:
委托代理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职务: 电话:
委托代理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职务: 电话:
其他参加人:
案件调查人及行政执法证号:
工作单位及职务:
案件调查人及行政执法证号:
工作单位及职务:
听证主持人: 听证员: 记录人:
工作单位:
听证笔录(正文):
听证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 年 月 日
其他参加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案件调查人(签名或盖章): 、 年 月 日
听证主持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听证员(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记录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听证报告
案由:
听证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听证地点:
听证主持人: 记录人:
听证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
案件调查人及执法证号: 、
工作单位:
当事人申辩质证的主要内容:
争论焦点问题:
主持人意见和建议:
听证主持人签名:
听 证 员:
年 月 日
陈述(申辩)笔录
时间: 地点:
陈述(申辩)人: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电话:
住址: 邮编:
与本案关系:
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证号:
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证号:
记录人:
工作单位:
陈述(申辩)的目的:
陈述(申辩)的事实和理由:
陈述(申辩)人签字:
执法人员签名: 、
第 页 共 页
陈述(申辩)人签字:
执法人员签名: 、
第 页 共 页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存根联)
统一编号:抚[水政]当罚决字[ ]第 号
于 年 月 日 时,在
因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告知其违法事实、依据和权利,
。现依据
的规定,本机关当场决定对其处以警告和罚款 千 百 拾 元的处罚。缴款方式:⑴当场收缴。⑵要求其在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
,账号为:
账户:
当事人签名: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号:
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行政执法人员签名: 行政执法证号: 年 月 日
………………………………(加盖行政执法主体骑缝章)…………………………………
抚宁县水务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统一编号:抚[水政]当罚决字[ ]第 号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职务: 地址: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 时,在
因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事实确凿。本机关执法人员当场向你(你们)告知了违法事实、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
。现依据
,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处以下行政处罚:
1. 警告;2.罚款人民币 千 百 拾 元整(大写)。¥:
缴纳罚款方式:⑴当场收缴。⑵要求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 ,账号为: 。户名: 。逾期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或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 起诉。
执法人员签名及行政执法证号:
抚宁县水务局
年 月 日
行政违法案件移送函
抚[水政]罚移送字[ ]第 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对
一案立案调查,在调查中发现,
,此案超出本机关管辖范围。依照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单位处理。
附:
1. 案件有关材料 件:
⑴
⑵
⑶
2. 移动案件涉案物品清单
抚宁县水务局
年 月 日
联系人:
电 话;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秦抚水罚强执申字[ ]第 号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案 由:
鉴于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特申请你院强制执行
的行政处罚。
秦皇岛市抚宁区水务局
年 月 日
水行政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
检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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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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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事 人 | 个 人 | 姓名 |
| 性别 |
| 职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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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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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
地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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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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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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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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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被检查人 |
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