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23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冀财监〔2023〕21号)和《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区财政局决定于2023年6月至11月组织开展全区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单位名单和检查内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一)行政事业单位(6户)
1、抚宁区民政局
2、抚宁区发改局
3、抚宁区城管局
4、抚宁区科工局
5、抚宁区市场局
6、抚宁区坟坨镇
(二)国有企业(2户)
1、抚宁县骊鑫粮食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抚宁县骊谷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三)代理记账机构(1户)
秦皇岛金杉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1.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内控制度建设与实施情况,以及政府过紧日子、“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2.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重点关注本地区重点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资产质量和债务风险等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
3.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信息质量。重点关注代理记账机构及委托客户的会计信息质量,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是否有参与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关违法行为。同时,关注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是否有违规执业行为。
此次检查会计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联系电话
抚宁区财政局监督股 6011326
特此公告。
秦皇岛市抚宁区财政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