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卫健〔2024〕10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秦皇岛市抚宁区卫生健康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秦皇岛市抚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0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卫生健康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提升部门内部联合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原则。严格执行卫生健康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公开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原则。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强化社会监督,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工作措施
(一)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监督执法职责为主要内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频次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动态调整卫生健康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卫生健康监管对象名录库。
(三)摇号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监管对象,随机抽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方式进行,运用执法终端、记录仪如实记录“双随机”抽查情况,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
(四)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制定随机抽查计划,抽查比例不低于6%,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
(五)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明确抽查事项,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等专业,与教体局等五部门联合,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六)加强“双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并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随机抽查结果纳入监管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形成有效震慑,增强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是国务院和省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主要领导亲自抓,分阶段召开工作推进会,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为加强对“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宏生 区卫生健康局 局长
副组长:孙怀广 区卫生健康局 二级主任科员
刘 崇 区卫生健康局 副局长
周 明 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所 所 长
成 员:王俊伟 区卫生健康局法制监督股 科 员
徐 刚 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所 副所长
周建茹 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所 副所长
杨国颖 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所 副书记
领导小组在综合监督执法所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周明、副主任杨国颖。
(二)严格抽查纪律。执法人员对被抽取的监管对象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监管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监管对象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继续探索、创新“双随机”抽查机制,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升执法能力。
附件:1.秦皇岛市抚宁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 2024年拟发起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1
秦皇岛市抚宁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 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范围 | 发起科室 | 联合科室 | 抽查时间 |
2024001-1 | 2024年抚宁区卫生健康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1-1 | 001-1号 | 2024年抚宁区卫生健康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 定向抽查 | 根据信用风险等级,按照1-50%的比例差异抽取,平均比例不低于3%
| 公共场所卫生 | 2024年3月31日前取得卫生许可的公共场所 | 监督二科 | 监督三科 | 2024年4月至11月 |
2024001-2 | 2024年抚宁区卫生健康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1-2 | 001-2号 | 2024年抚宁区卫生健康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 定向抽查 | 根据信用风险等级,按照1-50%的比例差异抽取,平均比例不低于3%
| 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 2024年3月31日前批准举办的学校机构、2024年3月31日前取得卫生许可的生活饮用水供水机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 监督三科 | 稽查科 | 2024年4月至11月 |
2024001-3 | 2024年抚宁区卫生健康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2 | 001-3号 | 2024年抚宁区卫生健康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 定向抽查 | 根据信用风险等级,按照1-50%的比例差异抽取,平均比例不低于3%
| 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放射卫生、消毒产品 | 2023年3月31日前取得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 监督一科 | 监督四科 | 2024年4月至11月 |
附件2
区有关部门2024年拟发起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 比例 | 抽查 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部门 | 联合 部门 | 抽查 时间 | 备注 |
抚联2024001 | 2024年抚宁区跨部门联合抽查001 | 抚联001 | 2024年秦皇岛市抚宁区学校跨部门联合抽查 | 定向 | 结合企业信用风险等级,6%以上 | 本次抽查确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 依各参与部门需求确定 | 区教体局 | 区卫健局、区市场局、发改局(人防)、应急局、气象局 | 2024年3-6月 | |
抚联2024010 | 2024年抚宁区跨部门联合抽查010 | 抚联010 | 2024年秦皇岛市抚宁区对宾馆、旅店的跨部门联合抽查 | 定向 | 结合企业信用风险等级,6%以上 | 本次抽查确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 依各参与部门需求确定 | 区公安局 | 区卫健局、区消防大队 | 2024年5-8月 | |
抚联2024012 | 2024年抚宁区跨部门联合抽查012 | 抚联012 | 2024年秦皇岛市抚宁区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跨部门联合抽查 | 定向 | 结合企业信用风险等级,6%以上 | 本次抽查确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 依各参与部门需求确定 | 区卫健局 | 区医保局 | 2024年5-8月 | |
抚联2024013 | 2024年抚宁区跨部门联合抽查013 | 抚联013 | 2024年秦皇岛市抚宁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娱乐场所、电影院的跨部门联合抽查 | 定向 | 结合企业信用风险等级,6%以上 | 本次抽查确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 依各参与部门需求确定 | 区旅文广局 | 区公安局、消防大队、卫健局 | 2024年5-8月 | |
抚联2024022 | 2024年抚宁区跨部门联合抽查022 | 抚联022 | 2024年秦皇岛市抚宁区对服务业的跨部门联合抽查 | 定向 | 结合企业信用风险等级,6%以上 | 本次抽查确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 依各参与部门需求确定 | 区商务局 | 区市场局、区卫健局 | 2024年9-12月 |
秦皇岛市抚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