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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区卫生健康局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发布时间: 2024-04-17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前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索引号:fnqwsyjhsyj/1713419056512

面                                                                        抚宁区卫生健康局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子项事项类别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内容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备注
1对医师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医师执业活动情况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二条。现场检查、定期和不定期督导检查依法执业;在注册范围内执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及时救助危重患者;规范开具麻精药品、处方药品等;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及时上报等。
2对护士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护士执业活动情况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护士条例》第五条。现场检查护士执业情况。
3对血站、单采血浆站执业情况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的监督检查血站执业活动情况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四条;《血站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五十条。现场检查、定期和不定期督导检查血站执业活动情况。
单采血浆站执业活动情况《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三条;《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第五条。单采血浆站执业活动情况。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四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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