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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留证明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 2025-03-20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前公示  索引号:fnqscjdglj/1742434749606

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留证明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

名称

事项

用途

设定依据

索证

部门

出具

部门

备注

法律

法规

国务院决定

规章等程序性规定

1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用于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2019年7月25日修正)第十九条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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