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罚没财务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罚没行为,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25〕1号)有关要求,《秦皇岛市司法局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市罚没行为核查暨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秦司字〔2025〕5号)有关要求,区司法局、区财政局联合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持有的罚没许可证进行了年审。现将年检合格的罚没主体及其罚没许可证编号予以通报。
罚没许可证是行政执法部门领取罚没票据并实施罚没行为的凭证。凡未经公告的部门,均不得领取罚没票据,实施罚没行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法实施罚没的行为,有权拒绝,并可向发证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7913987(区司法局) 6012717(区财政局)
附件:2025年度抚宁区罚没许可证年检情况表
秦皇岛市抚宁区司法局 秦皇岛市抚宁区财政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