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河北省政府  |  秦皇岛市政府

抚宁区人民政府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执法公示 > 事后公示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1月9日至1月15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发布时间: 2023-01-16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后公示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索引号:fnqjtj/1673830950983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319日至115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抚交罚决〔20230000201

王志鹏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1.涉案车辆为C2***82.涉案车辆为C5***1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颁布)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24项轻重等级为一般;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颁布)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24项轻重等级为较重

2500

2023-1-10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2

抚交罚决〔20230000301

巫文斌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修正)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项轻重等级为一般

3000

2023-1-13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