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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2月6日至2月12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发布时间: 2023-02-14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后公示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索引号:fnqjtj/1676368481546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326日至212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抚交罚决〔20230000701

陈国利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68项轻重等级为轻微

5000

2023-02-07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2

抚交罚决〔20230000801

田德志

货运源头单位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

《河北省公路条例》(2021年颁布)第六十二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26项轻重等级为严重

20000

2023-02-08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3

抚交不罚〔20230000901

丁锐芬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 24  项,满足免罚情形

不予行政处罚

2023-02-08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4

抚交罚决〔20230001001

吉林省晓铭运输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2年修正)第三十一条第(三)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58项轻重等级为一般

1000

2023-02-10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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