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2月27日至3月5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抚交罚决〔2023〕0001301号 |
邱小利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第四十五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68项轻重等级为轻微 |
5000元 |
2023-02-27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2 |
抚交罚决〔2023〕0001401号 |
秦皇岛玲钰运输有限公司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颁布)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24项轻重等级为一般 |
500元 |
2023-03-01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3 |
抚交罚决〔2023〕0001501号 |
秦皇岛信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2年修正)第三十一条第(三)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58项轻重等级为一般 |
1000元 |
2023-03-03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4 |
抚交罚决〔2023〕0001601号 |
抚宁县鑫烨发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2年修正)第三十一条第(三)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58项轻重等级为一般 |
1000元 |
2023-03-03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