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04月24日至04月28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抚交综合〔2023〕010号 |
赵生路 |
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修 正)第三十六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 版)》第九十六项轻重等级为一般 |
400元 |
2023-04-26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