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05月15日至05月21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抚交综合〔2023〕013号 |
钟迪 |
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2 年修正)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1000元 |
2023-05-15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2 |
抚交综合〔2023〕014号 |
傅康丽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24项轻重等级为一般 |
500元 |
2023-05-19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