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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05月29日至06月04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发布时间: 2023-06-05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后公示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索引号:fnqjtj/1685930301986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30529日至0604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抚交不罚〔2023020

廖宝涛

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323项满足免罚情形

不予行政处罚

2023-05-29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2

抚交综合〔2023021

王韬

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修正)第三十六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九十六项轻重等级为一般

400

2023-05-29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3

抚交综合〔2023022

廖宝涛

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20年施行)第四十一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323项轻重等级为一般

5000

2023-05-31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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