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07月10日至07月16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抚交不罚〔2023〕024号 | 王志鹏 | 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323项满足免罚情形 | 不予行政处罚 | 2023-07-11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时间: 2023-07-17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示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索引号:fnqjtj/1689561159335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07月10日至07月16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抚交不罚〔2023〕024号 | 王志鹏 | 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323项满足免罚情形 | 不予行政处罚 | 2023-07-11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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