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07月17日至07月23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抚交综合〔2023〕025号 |
廉红军 |
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 |
《河北省公路条例》(2022年施行)第六十二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26项轻重等级为严重 |
20000元 |
2023-07-17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2 |
抚交综合〔2023〕026号 |
锦州飞驰运输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20年施行)第六十条第(二)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50项轻重等级为一般 |
2000元 |
2023-07-18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3 |
抚交综合〔2023〕027号 |
王志鹏 |
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20年施行)第四十一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323项轻重等级为一般 |
5000元 |
2023-07-21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4 |
抚交不罚〔2023〕028号 |
张曼 |
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323项满足免罚情形 |
不予行政处罚 |
2023-07-21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