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08月21日至08月27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抚交综合罚决〔2023〕035号 |
张宁奇 |
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22施行)第三十六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96项轻重等级为一般 |
400元 |
2023-08-22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2 |
抚交综合当罚决〔2023〕036号 |
山海关区吾令年旺货物运输服务部 |
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2年修正)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1000元 |
2023-08-21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3 |
抚交综合罚决〔2023〕038号 |
魏立民 |
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涉案车辆冀CA3777冀C7787挂)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2年修订)第七十条第二款、《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58项轻重等级为较重 |
10000元 |
2023-08-23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4 |
抚交综合罚决〔2023〕039号 |
魏立民 |
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涉案车辆冀CA8127冀CS077挂)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2年修订)第七十条第二款、《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58项轻重等级为较重 |
10000元 |
2023-08-23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5 |
抚交综合罚决〔2023〕040号 |
张宝奇 |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3年施行)第三十一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58项轻重等级为一般 |
1000元 |
2023-08-24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6 |
抚交综合当罚决〔2023〕041号 |
沈阳钰辉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
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2年修正)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27项,关于违法行为轻重等级具体表现表述 |
1000元 |
2023-08-24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7 |
抚交综合罚决〔2023〕042号 |
郭志永 |
使用失效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普通货运车辆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22年修正)第四十六条第二款 |
200元 |
2023-08-24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