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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3-11-03      发布机构:茶棚乡人民政府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后公示  索引号:fnqcpxrmzf/1698994920687

行政处罚决定书

   抚(茶)  罚决2023〕009

当事人:胡某发

身份证号码:130323197601******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茶棚乡***

根据   区纪委第二巡察组移交,茶棚乡执法队员调查,发现大所三西河道内有人涉嫌盗采河沙,为你所为  ,本机关于  2023  6    25  日对你   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盗采河沙资源   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你  20236月在在大所三西河道内盗采河沙,卖给李某元2三马车,获得非法收入600元,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  。本机关认为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二款关于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  的规定。有关事实有  调查询问笔录、现场视频、照片、检查(勘验)笔录、证人笔录  等证据证明。你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人民币陆佰陆拾元2、将未处理的剩余河沙就地回填河道;3、以后不得再进行盗采行为

限你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银行抚宁长征路支行,账号13001637336050000063。逾期不缴纳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你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  秦皇岛市抚宁区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罚没许可证编号:罚证字第07050036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茶棚乡人民政府

20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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